台铁普悠玛列车出轨酿18死 司机判刑4年半定谳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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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1日,台湾发生严重铁路意外,台铁普悠玛列车在宜兰县冬山-苏新间东正线发生出轨事故,8节车厢有5节翻侧,造成18人死亡。司机员尤振仲一审、二审均遭判刑4年6月。最高法院认为二审论罪量刑无不当,今日(3日)驳回检方上诉,全案定谳。

宜兰地方法院一审期间认为,尤振仲因ATP系统(列车自动防护系统)故障,误判列车动力已切断,擅关ATP系统却未依规定重启,未注意时速应低于75公里,以时速140公里高速驶入车站前弯道路段,导致车辆翻覆,多人伤亡,认定尤振仲严重疏失造成事故,犯后否认犯行,未见悔意,依过失致死罪判刑4年6月。不过当时尤振仲否认犯罪,称没有超速驾驶酿祸,不满判决而上诉。

尤振仲。(中时新闻网)

经尤振仲、检察官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身为司机,尤振仲肩负乘客生命安全重责大任,遵守行车速限是其义务,超速行驶的过失行为与事故具有相当因果关系,仍判相同徒刑。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尤振仲称,自己所受的训练不完整,并没有经过考试,声请调查2018年1月至3月台铁的培训状况,以及普悠玛采购缺失的问题。这随即引发争议,网民纷纷质疑没有经过考试为何能开列车,认为官方应该深入调查真相。

及后,检方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认为,二审量刑并无违法不当,检察官认为量刑过轻无理由,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