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高中生被当街脱至全裸凌虐 险遭拖把插下体 恶男被判监5年
台湾赖姓男子18年前伙同十多名男女,在高雄市玉竹商圈,当众凌虐1名高中女生。
不仅扯下女生的衣裤,任由女生当街全身赤裸,将女生殴打成伤,还持断掉的拖把柄要插入女生下体。
他逃往大陆10多年,历经台湾几度修法仍在追诉期间,高雄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5年徒刑。
冰块装进避孕套 2度欲以断拖把插入下体(点图了解更多):
判决指出,赖姓男子的前妻听这名高中女生的同学说,赖与女生有婚外情,前妻和他争吵并要寻短,赖便与10多名男女,在2005年2月16日晚间,骗这名高中女生到高雄市新兴区玉竹一街20巷泡沬红茶店前凌虐。
赖准备避孕套、冰块及鸡蛋,要对女生下手,并与同伙追打这名女生,赖撕开女生的上衣、长裤、扯下内衣裤,任女生在公众场合全身赤裸,叫同伙对女生丢砸鸡蛋,他还拿断裂的拖把柄,2度掰开女生双腿,要强行将拖把柄插入女生下体,经女生夹腿抗拒又有人高呼“警察来了”才没得逞。
全案当时经高雄市新兴分局移送法办后,赖姓男子马上逃去大陆,2006年1月经雄检发布通缉。但赖在大陆涉贩毒案入狱,直到2021年11月26日返台才缉获。
【更多台湾法庭新闻】台人妻遭老爷强奸8次 老公竟不帮 最终因1兽行忍无可忍这样揭发▼▼▼
赖虽然在伤害、剥夺他人行动自由、毁损等部分,已逾追诉权时效,但另涉妨害性自主“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未遂而对被害人施以凌虐罪”及“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等罪,在刑法第80条、第83条修正前的追诉权时效,须至2030年2月16日才届追诉期,条文修正后也得到2045年2月16日才逾追诉期,高雄地方法院依此追究他的刑责。
赖在审讯时否认令人发指的行为,称冰块装进避孕套只要吓唬对方,拿拖把柄不是要插她的下体。
合议庭询问相关当事人后,认为赖是智识正常的成年人,竟群体施暴、当街令女生一丝不挂、企图持拖把柄插下体等方式凌虐女生,视人性尊严及性自主权如草芥,让少女身心灵均受极大重创与折磨,犯罪动机低劣,手段及情节严重,在他涉案18年后,判他5年徒刑。
延伸阅读:
【本文获“联合新闻网”授权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