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妻遭老爷强奸8次 老公竟不帮 最终因1兽行忍无可忍这样揭发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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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蔡姓老爷趁儿子到外地出差,向媳妇进谗言“儿子外面有女人”“快离婚”,并表示一直很爱媳妇,要她当他的女人,还趁她难过时性侵,前后得逞8次。

媳妇向丈夫诉苦,丈夫却要她别报警,在第8次遭老爷“内射”后,她鼓起勇气验伤、报警。

士林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蔡4年6月徒刑,台湾高等法院9日驳回蔡和检方上诉。

每次都没戴避孕套 告诉老公后对方竟这样反应(点图放大阅读案情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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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表示,2020年8月13日丈夫到台中出差,家里只剩她和老爷,老爷却一直讲丈夫的坏话,指丈夫有外遇、心不在她身上,还说他一直很喜欢她。老爷趁她哭泣时,抓、舔胸部,进而性侵。

同年9月4日间,蔡姓老爷共性侵媳妇8次,每次都没戴避孕套。媳妇说,在第一次遭老爷强暴后便告知丈夫,但丈夫只用贴图或是无关紧要的话来敷衍,还说老爷之前曾被关过,若报警恐会被关得更久。媳妇担心丈夫生气、离婚,不敢对外求援。

蔡姓老爷驳称两人是合意性交,且媳妇有一次洗完澡后还裸体问他:“知不知道我的屁股很翘?”他猜疑是否有动丰臀手术,媳妇还抓他的手要他摸看看。老爷说,媳妇可能是不满他汇钱给儿子,让儿子在外头养女儿而心生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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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查,媳妇曾传“爸爸刚刚强暴我,我好痛苦”、“我想跟你说话,不然我要崩溃了”、“打给我好吗”、“老公”、“为什么不能打给你?”、“求求你接我电话”等讯息给丈夫,但丈夫认为妻子是想引起她的注意,觉得这种事情不太可能发生。

士林地院认定蔡犯8次强制性交罪,且下手对象还是媳妇,罔顾人伦,考量他过去有赌博、妨害兵役、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不能安全驾驶致交通危险罪等前科,判他4年6月徒刑。

检察官和蔡姓老爷都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高院认为蔡虽矢口否认,但媳妇的证述前后一致,也有补强证据,她确实有被害者常见的创伤情绪反应,认定蔡犯案。

高院考量蔡的犯案过程没对媳妇造成其他伤势,也在审理时当庭向媳妇表达歉意,一审的量刑并无不当,衡酌这8次行为时间接近,犯罪手法和受侵害的都是媳妇,认为定应执行4年6月徒刑妥适,应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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