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内海化|台学界忧北京“南海主张”与“钓岛作为”复制台海

撰文: 陈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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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空军6月21日发布中共军机动态,当日有高达29架次解放军机飞掠台湾西南防空识别区(ADIZ),是今年迄今解放军机扰台数量第3多纪录。在中美台三方持续争执台湾海峡“法理问题”的当下,中美在台海常态化的军事行动与主张,都加乘了区域紧张情势。

台湾海峡是不是国际水域的争论,在北京官方日前指称台海非国际水域,伴随中国外交部声明“中国对台湾海峡享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同时也尊重其他国家在相关海域的合法权利”的说法下,台海自由航行的议题再次赶鸭上架。尽管美台政府同声共气,主张台海是一条国际水道,适用国际法的“公海自由”原则,他国当享有包括航行和飞越的自由,但各方法律见解的冲突,诸如“国际水域”(international waters)定义本身,迳自体现“一法各表”,以及各方主观诠释凌驾普遍法律见解之上的困境。

根据台湾空军公布,扰台共机包括1架次运9通信对抗机,1架次运8电侦机,6架次轰6机,1架次运油20机,2架次空警500机,1架次运8反潜机、8架次歼16机,4架次苏恺30机,以及5架次歼11机,共29架次。(台湾国防部即时军事动态)

中美立场相争,他国各自就位

台湾政治大学国际事务学院全球及区域风险评估中心与(台湾)国际关系学会合办“台湾海峡法律地位及政军风险”线上座谈会,与会学者认为,“国际水域”的名词之争,在法律层面并无对错,“双方就是一个立场之争”,相关国家主要依其自身立场表达支持与否。同时,台湾学者群起示警,提示未来北京是否会根据其《海警法》与《海上交通安全法》在台海强力执法,值得观察。又北京会否比照2012年划定钓鱼岛“领海基线”作法,片面宣告台湾的“领海基线”,正式将被美台政府视为留有争议的各种宣称,以实际的法理行动将台海纳入“一中原则”下的管辖海域,台湾对此更需审慎以对。

政大外交系兼任教授、台湾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前司长申佩璜表示,“国际水域”固然不是国际海洋法上的名词,但美国的说法也没有违法,“就是一个俗称,用以表述美国海军与商船可以自由飞越与航行的海域”。“国际水域”的名词之争,实际是中美立场之争,相关国家要不要支持“国际水域”名词存在,就看各自立场。

南海“历史性权利”主张沿用台海?

台湾国际法学会副秘书长林廷辉则认为,中美目前集中在对于台海立场论述,争执焦点之一是能否在专属经济区进行军事活动的节骨眼上。林廷辉举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说法,其称“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国国内法,台湾海峡水域由两岸的海岸向海峡中心线延伸,依次为中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林廷辉对此强调几点重点。首先,汪文斌2020年曾以“不存在海峡中线”说法不承认海峡中线,但今次提及“海峡中心线”,触碰“海峡中线”概念,个中转变与差异值得留意。

其次,林廷辉主张,台海的法律定位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6条,即穿过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之公海航道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同时,根据中国外交部不否定台海之间有专属经济区存在立场,等于跟进承认它是属于非领海海峡的概念,按汪文彬说法,也没有阻止外国在专属经济区失去行使权利。林廷辉就此认为,中国大陆虽然否定“国际水域”,但没有办法去否定当中是有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就此言之,还是要回归到中国大陆接下来的实际作为是什么?

长期从事南海问题研究的台湾学者林廷辉表示,写于中国国内法的“历史性权利”主张,未来是否有可能移转适用台海,值得各界留意。(资料照片)

最后,针对未来事态发展,林廷辉特别指出台湾须注意中国大陆3部相关的国内法。首先是中国大陆《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法》第14条提到的“历史性权利”,就北京开发、管控南海的历史与实践表明,其主张对南海诸岛享有领土主权,在南海断续线内海域享有“历史性权利”,包含历史性所有权、传统捕鱼权和历史性航行权等,北京会否将“历史性权利”的相关概念,自南海范围挪移适用台海?又北京是否会以《海警法》、《海上交通安全法》中有关管理在中国“管辖海域”内外国船舰的条文,干预美舰在台海的行动?林廷辉认为,由此可看出中国大陆有无决心阻绝美军在台海的相关作为。

比照钓岛划设台湾领海基线?

此外,与会的台湾驻美国军事代表团前团长淡志隆也提出两点警告,一则是民进党政府现积极配合美国政府意图所发表的论述,“是否影响台湾未来、甚至现在一些主权利益(如在南海诸岛)的伸张,台湾政府可能在这一部分要仔细做谨慎思考”。二则是台湾须关注中国大陆未来是否可能透过单方立法方式,限制外国船舰非必要且具特殊目的的航行,以及是否比照2012年划定钓鱼岛“领海基线”作法,片面宣告台湾领海基线,正式将台湾海峡纳入“一中原则”下的管辖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