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岛事件被告全获平反 施明德罪名被撤 惟其反斥此举“邪恶”
台湾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会)23日公告第10波刑事有罪判决撤销名单,包含美丽岛事件案、许曹德台独案、蓬莱岛杂志案以及武汉大旅社案等;平复施明德、林义雄、范政祐、黄天福、李逸洋、陈水扁等人的司法不法。
促转会发布新闻稿指出,从2018年年10月4日至任期届满为止,共公布10波刑事有罪判决撤销名单,累计公告撤销5983件刑事有罪判决,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决撤销名单,涵盖美丽岛事件案、许曹德台独案、蓬莱岛杂志案以及武汉大旅社案等。
促转会说,美丽岛事件案在1990年虽经台湾前总统李登辉特赦,但特赦效力仅止“主文”罪刑宣告,对确定判决认定犯罪的“事实”与“理由”,既无宣告,依然存在,因此仍有撤销的必要。
美丽岛事件共8人受“军事审判”,另有33人在“普通法院审判”。军事审判部分,除施明德及林义雄外,黄信介、姚嘉文、张俊宏、林弘宣、吕秀莲、陈菊等6位的有罪判决已于促转条例施行日视为撤销。至于受普通法院审判者,除范政祐外,其余受有罪判决当事人,已于促转条例施行日视为撤销有罪判决。促转会23日平复施明德、林义雄及范政祐的刑事有罪判决,至此,美丽岛事件案的被告已全部平反。
促转会认为,平复司法不法原因包括,美丽岛事件后,蒋经国以个人意志主导后续态度与行动,违反权力分立及审判独立原则;施明德侦查过程疑似遭胁迫利诱、林义雄疑似遭刑求等。
促转会说,美丽岛事件发生时,许信良人在海外,并未与其他被告于同案判决,但当局仍以涉嫌叛乱通缉,许信良偷渡回台时被捕,后遭判刑;许信良虽于1990年经李登辉特赦,但特赦效力仅止于“主文”罪刑宣告,对判决认定犯罪的“事实”与“理由”,既无宣告,依然存在;促转会今天认定此案应予平复司法不法。
另外,促转会这次也平反许曹德台独案被告许曹德;蓬莱岛杂志案黄天福、李逸洋、陈水扁;武汉大旅社案杨薰春、林祖簪、游全球、吴亮、王蔼云等人。
促转会认为,许曹德台独案当事人以平和方式宣扬政治主张,却被解释为阴谋实行叛乱;蓬莱岛杂志案,黄天福、李逸洋、陈水扁等人被诉诽谤,是国民党与国家情治、军事机关所协力策划,其目的在于压制政治异议言论,形成寒蝉效应;武汉大旅社案前总统蒋中正介入案件侦查,是为平复侨情,护卫其统治权威。
施明德斥促转会平反是“邪恶作法”
不过,1979年美丽岛事件总指挥、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24日在Facebook上批斥,平反是“邪恶作法”,强调美丽岛事件特务渗透成为辩护律师,才是促转会该重点揭露的真相。
他说,从1945年国民党军事接管台湾,到1988年蒋经国过世,被称白色恐怖的时代,他在“恐怖与不义”的前提下反抗政府。他及所有难友的行为,在那个时代有绝对正当性;他们只是回应自己良心的呼唤,是政治良心犯。
施明德对于促转会针对白色恐怖时代的刑法案件,依据宪法做的所谓调查及“平反”,认为是对不起白色恐怖时代的众多牺牲及当代人的良知。
他表示,若他及林义雄等人在白色恐怖时代付出的牺牲与血泪,需要被当今的促转会在法律上重新定义、平反,是否整个白色恐怖时代“反抗”的“正当性”都需促转会审核?这是邪恶的作法,否定苦难的一代人所有的牺牲,与其行为的高贵性与正当性。
施明德表示,若两蒋政权不是暴力、专制、邪恶,他不需要为良心坐牢。这点不用别人告诉他,也不用别人替他证明;相反的,促转会应公布那些“不为人知”的“更为邪恶”的历史真相,就是所谓“特务统治”的所有细节。
他强调,美丽岛事件最启人疑窦的莫过于辩护律师的组成,是否受蒋经国与国民党政权指使及派任?他曾公开江鹏坚临死前对他的告白:江是调查局派来的,谢长廷也是。为何至关重要的历史真相,促转会只字不提?特务渗透成为辩护律师,就是国民党压迫台湾人、压迫美丽岛事件被告的“证据”,这才该重点揭露。
促转会委员兼任发言人陈雨凡表示,司法平复背后的意义,是国家承认过去的不法与错误,而去除政治受难者身上的罪名,更是很重要的事;她尊重施明德的想法,但希望外界能理解平复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