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案|台陆委会吁签司法互助暂时协议 港警方可取得所有证据
撰文: 郑子健
出版:更新: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至今未赴台自首,据香港电台3月18日报道,台湾陆委会主委邱太三出席上任后首场记者会,提到陈同佳一案,指自己当年担任法务部长任内,曾向香港提出司法互助要求。
邱太三说,如果香港政府亦希望将犯罪者绳之于法,应该理解台湾的司法审判制度,证据合法性不能被挑战;又指如果双方能就个案,签订司法互助中的暂时性协议,香港警方取得的所有证据,才有“证据能力”,如果双方没有这些协议,香港方面的证据在法律上,会被质疑为“私人文书”,台湾没有办法证明这些证据的合法性。
报道指,相较于之前陆委会的说明,邱太三将司法互助协议,改以个案及暂时性来描述。
台港双方各执一词
今年2月,陆委会指,已经一再呼吁港府务实回应台湾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协助早日将疑犯绳之于法,体现司法正义。
香港保安局则表示,只要台湾履行应有的责任和司法公义,准许陈同佳入境,十分乐意作出合法可行的配合和安排。
死者潘晓颖母亲去年多次公开现身,要求陈同佳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