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汉嫌妻照顾不周 捅35刀杀妻后伴尸共眠 判刑14年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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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北市板桥区一名65岁郭姓男子,今年2月因嫌妻子对其照顾不周,双方发生争吵,事后他趁妻子睡午觉,持刀捅妻35刀,并伴尸十数小时。返家的儿子发现母亲倒在血泊后,慌忙报警。
案件近日在新北地方法院审理,虽然郭男主张自己罹患精神疾病,但法官判断其是智虑正常之人,不符合减刑要件,最后依杀人罪嫌判刑14年,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郭男因为视力退化及左肩受伤等身体状况,多次向比他小8岁的妻子抱怨,但却未被理会,加上妻子态度不佳,两人2月20日为此发生口角,他因此心生不满,趁著妻子午睡期间,拿著水果刀进房,接著朝妻子胸口猛捅。
过程中,妻子曾起身挣扎反抗,但仍敌不过郭男力气,一共遭捅了35刀,喷血惨死床上。郭男杀妻后本想同归于尽,但自杀未遂,最后与妻子尸体在同一张床上,共眠至少12小时。直到隔天上午,郭男儿子返家,却没见到母亲身影,打开房门后竟惊见母亲倒卧血泊,且全身已尸僵,而郭男则在一旁坦承,“我杀了你妈妈”,让儿子当场崩溃。
新北地院审理时,郭男辩称,他只有刺妻子胸部4、5刀而已,并主张自己患有重度忧郁症等,且杀人后也因为后悔而自杀,因此请求减刑。但法官认为,郭男能够详细说明案情,过程巨细靡遗、前后相符,并多次表达后悔因一时冲动而犯案,且犯案后还知道要将妻子身上有价值的饰品取下,更在羁押期间编造自首情节要求儿子配合,显见他是智虑正常之人。
医院检定也认为,郭男的精神疾病并未影响到他的辨识行为违法能力,且他也明显知道杀人犯法,因此不符合减刑要件,再者他手段凶残,审酌他坦承反省,且态度良好,最后依杀人罪嫌判刑14年。全案可上诉。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