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官裁定党产条例合宪 国民党:司法独立荡然无存

撰文: 屈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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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此前设置《不当党产处理条例》(简称党产条例),并设置行政机关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对国民党不当取得之党产进行追征。此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过去认为党产条例有违宪疑义,声请释宪。台湾大法官今天(28日)公布解释结果,确认党产条例全部合宪。
国民党上看新台币千亿元的党产,将面临归零。对此,国民党方面发布声明表示,对于释宪结果并不意外,并痛批台湾司法的独立性在民进党执政下荡然无存,台湾大法官是否已成为民进党之附随组织,社会自有公评。

国民党方面发布声明表示,释宪结果并不意外,痛批台湾司法的独立性在民进党执政下荡然无存,台湾大法官是否已成为民进党之附随组织,社会自有公评。(陈卓邦/多维新闻)

在释宪结果出炉前,国民党主席江启臣表示,依目前台湾大法官组成及先前蔡政府对于国民党党产的态度,国民党不敢乐观,国民党强调的是“护法、护宪、不护产”,要争的是“是非、千秋”。他称,党产是历史问题,在过去陈水扁时代就已针对不当党产处理过了,蔡政府、民进党不应该把国民党党产当作选举提款机。

国民党则在声明中批评,过去这几年,党产会宣称是跨党派的独立机关,但事实上就是由一批“绿油油”的民进党支持者担任委员,作为清算国民党的刽子手,党产会四年来除了调查过国民党以及所谓国民党的附随组织以外,还有调查过任何政党吗?请问这些委员凭什么可以超越司法审判,来判定国民党党产取得的当或不当?

国民党指出,本次声请案,是因为七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认为,党产条例有重大违宪疑义,这七位法官秉于宪政良知,无法依据他们确信违宪的法律继续审判,才向台湾大法官声请解释,国民党以及全体国民对于承审法官不畏当道而提出释宪之勇气,深感敬佩。但是,台湾大法官作为宪法之守护者,反而认定党产条例不违宪,实在令人喟叹。国民党称,“个案式立法”、“溯及既往”、“限制在野党发展”均为民主宪政的大忌,党产条例同时踩到三条红线,以溯及既往的个案式立法来扼杀在野党的发展,居然被大法官认定合宪,恐怕也是世界民主国家所仅见。

主要负责跟党产会斡旋的国民党行管会主委邱大展则表示,在陈水扁任内,早已经对国民党党产进行过彻底的清查、追诉,目前国民党所有的党产,都是经法院诉讼判断后,确认合法取得的财产。他批评,民进党是官司打输了,就干脆改变游戏规则,制订新的法律(指党产条例),把判断标准,从客观公平的“不法”改成模糊不清的“不当”;而且为了避免这样还败诉,就进一步把判断“是不是不当”的裁判者,由公正的法官改成政治任命的党产会,甚至还“推定财产都是不当取得”。他抨击,执政党立法推定在野党的财产不当、不准动用,以确保自己的优势执政地位,台湾大法官还说合宪,根本是宪政笑话,这些大法官在历史上会留下纪录。

国民党的委任律师张少腾表示,台湾大法官对于中华民国宪法之宪政原则及人民基本权利之保障,应有超然之态度,捍卫过去建立之宪法秩序,不应随着执政党之立场有所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