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台党产会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 台湾中广被追讨77.3亿台币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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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党产会)今天(24日)认定,创立于1928年的中国广播公司(中广)是“国民党附随组织”,其名下“不当取得的13笔土地及地上建物”应充公,并对中广已移转他人的土地,包括仁爱路豪宅帝宝在内,追讨征收总共计77.3亿元(新台币,下同)。

党产会公开说明认定中广公司为国民党附随组织。(中央社)

党产会主委林峰正、副主委施锦芳、委员孙斌下午举行“认定中广公司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暨不当取得财产命移转国有及追征价额”说明记者会。党产会认为,中广的人事、财务及业务经营长期受国民党实质控制,直到2006年股权售出后,才脱离国民党控制,党产会依据《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规定,认定中广为国民党附随组织。

党产会指出,中广不当取得的财产中,目前尚在中广名下不当取得的土地10万9627平方米及地上建物699平方米,应充公;已移转给第三人或经政府征收而无法充公者,例如位于台北市仁爱路3段的原台湾放送协会总部(今帝宝基地),已于1999年售予党营事业中投公司,这类已处分的不当取得财产,党产会依党产条例追征77亿3138万9185元。

另外,林峰正指出,中广公司所使用的电波频率,依广播电视法是由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核配管理,因此不纳入党产会处理范围。

翻查资料显示,中广原先为国民党党营事业,是国民党继中央通讯社、《中央日报》后创办的第三个中央宣传机构;之后几经易手,现由前立法委员赵少康经营,拥有4个全台电台广播频道、3个地方电台广播频道。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