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争议】台汉逃票被查刺死铁路警察 法院指患精神病判处无罪
台湾一名郑姓男子去年7月搭火车时逃票,刺伤到场处理的铁路警察李承翰的腹部,致后者死亡。嘉义地方法院今天(30日)宣判郑男无罪,并令入“相当处所”施以监护5年,合议庭考量郑男罹有思觉失调症(即精神分裂症),长期服药不规则,病识感不佳,谕知新台币50万元(约合13万港元)交保后停止羁押。
郑男被判无罪引发台湾舆论反弹,内政部长徐国勇和警政署亦于Facebook发文反对判决,表示将依法上诉。
事发去年7月3日,54岁郑男从台南搭火车北上,期间被列车长发现逃票,要求补票时,郑男情绪失控并大声咆哮,列车长于是通知铁路警协助。当时列车到达嘉义站,李承翰登车处理,郑男竟持刀袭击,李被刺伤腹部,脏器外露且大量出血,送往嘉义基督教医院救治。
现场片段显示,李承翰被对方刺伤后血溅一地,但仍继续用双手压制其手腕,没有放手,列车长大喊“他有刀、他有刀”,后方站务人员捶打郑男的背部,其他乘客也上前协助,将郑男制伏。
嘉义地检署认为,被告明知刀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却仍不违反本意,依杀人罪起诉,郑男于去年8月29日移审嘉义地方法院。法官认为被告有逃亡之虞,持续羁押至今。
台湾铁路警察局嘉义分驻所表示,李承翰是嘉义人,从事铁路警察工作5年多,工作表现卖力,经常受表扬,大家对于他的不幸都感到非常难过。
案件今一审宣告无罪,内政部(下辖警政署)部长徐国勇在Facebook指出,去年7月,英勇的警察同仁李承翰在协助处理补票纠纷时遭刺殉职,“至今我仍对承翰的殉职感到不舍。”他对今日嘉义地方法院的无罪判决深表遗憾,绝对依法上诉,为殉职员警争取公道。
警政署:判决严重打击警察士气
警政署官方Facebook专页“NPA署长室”也发文写道:“杀警无罪,全体警察无法接受,上诉到底!对于本案判决深表不公、完全无法接受!”
帖文指出,警察是执行公权力,杀警疑犯应予严重谴责并论处重刑,否则将危及执勤安全并严重打击警察的士气。警政署吁请检察官依法提出上诉,并将聘请律师全力协助家属上诉,期待司法能成为执法人员勇于捍卫公权力的后盾,维护警察执法的尊严。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