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肢解案】射箭教练奸杀女子分尸制标本 二审改判无期逃死刑
2018年6月,台北男射箭教练陈伯谦因“求欢不遂”将30岁高姓女学员勒毙,并以菜刀肢解,分成至少7袋弃尸阳明山。案情指,他曾用手指插进死者的下体,并将其乳头和阴部切除欲制成标本收藏。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8月一审依杀人等罪判陈死刑,案件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7日)二审宣判,逆转改判陈柏谦无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陈男2018年于华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广传统弓道技艺,死者高姓女学员多次到草堂上课。案发于当年5月31日下午4时许,高女前往草堂与陈男等人聊天、饮酒,最后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陈男趁高女无力反抗时性侵,高女虽明示拒绝,但陈男仍不罢手,性侵得逞并勒毙高女。陈另被控杀人后窃取被害人现金及手提电脑。
曾否认“先奸后杀” 称出狱后写“杀人魔自白”
死者家属苦寻多日,陈却到高女Facebook留言“快报平安”。警方最后突破陈男心防,陈男坦承犯案,但强调自己不是“先奸后杀”而是“先杀后奸”,称“我是先杀了人,然后才性侵尸体的”。陈被羁押、会客时还曾表示,“我出去再来查那个甚么旧的报纸,然后再来收集起来,看能不能出一本书,赚个一桶金,对啊,这个出书应该会很红喔,变态杀人魔的心情自白。”
台北地院一审时,陈男又辩称另有身份不详名为Eric的台湾籍男子将高女杀害,他只是被威胁而帮忙分尸及弃尸,但一审不获法院采信。代理高家父母的律师认为,“Eric”是“幽灵共犯”,是陈虚拟的人物。
一审法官认为,其犯罪手段极端残酷,恶性重大至极、泯灭人性,属情节最严重犯行,有必要与社会永久隔离,否则日后以相同手段侵害他人生命的可能性极高,因此判处死刑。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期间,高女家属出庭应讯,痛骂陈男“人渣”、“畜牲”,甚至欲飞踢陈男。高院逆转改判无期徒刑,被害人父亲聆判后气愤表示无法接受,将提上诉。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