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肢解案】射箭教练杀女学员切乳房阴部制标本 法院一审判死
去年6月,台北男射箭教练陈伯谦因求欢不遂,将一名30岁的女学员掐死,并以菜刀肢解,分成至少7袋弃尸阳明山。案情指,他曾用手指插进死者的下体,并将其乳房和阴部切除制成标本。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5日)作出判决,依杀人等罪判处凶手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但全案仍可上诉。
法院判决表示,凶手陈伯谦在侦查期间坦承杀人、窃盗、损坏及遗弃尸体,但否认性侵。审讯期间又翻供否认杀人,辩称是一位英文名字叫“Eric”的台湾男子杀害,他只是被威胁而帮忙分尸及弃尸。不过,法院调查后认为陈男说法均不可采。
官斥泯灭人性 再犯命案机会极高
法院根据医院鉴定报告结果,认定陈男于案发时基于自主意识,具有辩识能力及控制能力。法院认为,陈伯谦恶性重大至极,所为显已泯灭人性,在澈底悔悟面对己非之前,难有更生改善的可能性,倘不与社会永久隔离,则日后重返社会,恐以相同手段侵害他人生命权的可能性极高,因此量处死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
法院合议庭认定,陈伯谦涉犯强制性交而故意杀害被害人罪,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窃盗罪,有期徒刑10月;遗弃尸体罪,有期徒刑4年6月。应执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不过,由于全案仍可上诉,加上执行死刑需要经过一定程序,最终会否行刑、行刑的时间恐怕难以确定。
求欢被拒勒毙女方 渔刀分尸7袋弃置阳明山
早前报道,陈伯谦犯案时37岁,职业为射箭教练,在案发前一个月前结识遇害30岁高姓女子,苦追对方无果。去年6月1日凌晨两人喝酒聊天,陈男向对方求欢被拒,一怒之下勒毙对方。
陈伯谦被捕后供称,他以渔刀从关节处肢解尸体,并外出购买弃尸用的胶袋,将尸体分尸装进袋内,包括身躯1袋、头颅和双手掌1袋、下半身分为4袋、双手手臂1袋,合共7袋,随后骑乘电单车出发前往阳明山分散弃尸。
案情指,陈伯谦曾承认曾经用手指插进死者的下体,又将她的左侧乳头及外阴部切下,放入拉链袋并以食盐、明矾覆盖,打算制成标本。至于右侧乳头,他认为切割形状不完整,连同死者的凉鞋及分尸所用抹布等物,丢弃入垃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