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咖啡商低价豆混高档货牟利 落实查处以免劣币逐良币
台湾一间有22年历史的连锁咖啡品牌“西雅图咖啡”于当地时间2019年10月遭媒体踢爆以低价咖啡豆混充高价“100%阿拉比卡咖啡豆”贩售,牟取暴利。该公司尽管多次严厉否认指控,却私下更改包装,把号称是“100%阿拉比卡豆”的成分改为“100%咖啡豆”,试图规避责任与惩罚。
但在台北市卫生局稽查,以及检调单位于当地时间11月25日亲赴公司搜证调查下,终确认该公司“以低价豆混充高价货牟利”,违反《食安法》嫌疑重大,公司刘姓经理被谕令以新台币3百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而刘姓经理更赶忙在11月26日于律师陪同下,向法院缴回新台币1千万元的“不法所得”,同时向消费者认错,表明愿回收产品并退款。
这起“咖啡豆假冒”风波,业者凭借长年累积的信誉,让消费者相信其产品品质有一定保证,也因此当混充恶行被揭露的第一时间,业者竟还能昧着良心一方面否认恶行,一方面却更改产品标签卸责,试图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直到检调单位介入调查,才能剥除业者伪装,公开认错并缴回不法所得。
尽管如此,业者的认错仍“充满水分”,不但称是因产地货源不足才会改用其他咖啡豆,并以“未即时更换标示”卸责,还强调是“新进的外籍员工”疏忽,才会有低价豆冒充高价豆的情况。但检方并未因此停止调查,强调将继续追查业者其他年度是否也有类似假冒恶行,并追究相关责任。
“西雅图咖啡”为贪求利润,用来混充“100%的阿拉比卡豆”的低价“罗布斯塔咖啡豆”,价差一般来说约为一倍,但若以最好的阿拉比卡豆和一般罗布斯塔豆相比,价差会超过十倍。其犯行虽未明显危害民众健康。但根据台湾法院就《食安法》所做出的裁决中,曾明确指出,为维护民众健康和消费者权益,凡是食品中“搀伪或假冒”或“添加未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之添加物”,就是犯罪,不论是否有危害健康。显见此次业者在利润与侥幸心理下所犯下的恶行,有可能得面临严峻的惩罚。
而回顾台湾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传出有食品业者为牟取差价利润,透过掺伪、假冒而引发食安争议来看,此次就咖啡业者以低价产品假冒高价产品出售的恶劣手法,更需要彻底执法并进行严格惩处。
或许部分业者会认为,低价产品混充高价物,相关情况在台湾各处所在多有。包括地摊卖的廉价衣物声称是百货公司高档货品,或者在卖场贩售的台湾近海捕捞鱼货,假称为北海道或挪威的高价品等,认为相关说法只是一种贩售的“手法或者话术”,无须以严苛标准来认定真假。
然而实际上,就是这种得过且过的心理,才是当前台湾到处隐藏“食安”未爆弹的核心缘由。不论“只是想赚点小钱”或者“反正吃不死人”想法,当其能够在台湾继续以“免责”或者“责罚不严重”的型态继续存下去,就变相告诉所有人,食安的重要性不高,触法的代价也不大。这样的价值观持续存在,那么愿意为了利润最大化而游走法律边缘,甚至心存侥幸而触法的业者,就永远不会消失。
为达吓阻效果,不论在司法审查和平时的食安稽查、控管上,台湾都需要更积极地从严办理,而不能有一丝宽贷,否则民众的食品安全,以及市场的公平竞争就难以确保,不只让民众沦为冤大头、食安白老鼠,也会让市场上劣币逐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