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陈同佳案 马英九:选举算计在前 蔡政府一路错到底

撰文: 杨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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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案此前吵得沸沸扬扬,引来台港官方不断隔空喊话,蔡英文政府也因前后矛盾被批评政策“发夹弯”。马英九今天(15日)再次批评,从总统、行政院长、内政部长到法务部长都是法律出身,居然都不知道香港对此没有管辖权,一路错到底。只能说 “我们脑袋比较保守,只想到法律,人家都想到政治。”

针对陈同佳案,马英九认为,台湾政府高层几乎都是法律出身,居然会把应有的司法管辖权往外推。如果不是学艺不精,就是别有意图。(杨家鑫/多维新闻)

马英九今天在东吴大学严家淦法学讲座主讲“陈同佳杀人案与台港、两岸司法互助”。现场220个座位全满,来听课的学生超过二分之一是台生,陆生不到二分之一,以及二、三位港生。

马英九在演讲中指出,过去100年来中国被列强欺凌,才会有不平等条约,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领事裁判权,也就是治外法权,换句话说,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由在中国的外国法院审判。而陈同佳案,台湾的检察官都说通缉了,蔡政府居然还可以说送给别人审,主动放弃,“所以说我气不气。”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10月23日涉洗黑钱案刑满出狱,他当时表明愿意赴台自首。(资料图片)

马英九演讲时逐一反驳蔡英文政府高层此前拒绝陈同佳来台投案的说法,他指出,现在蔡政府口径一致都强调“台港都有管辖权”,这是从总统、行政院长、内政部长到法务部长,一路错到底。

他说,别人不知道也就算了,蔡英文明明念台大、美国康乃尔、英国伦敦政经学院都是念法律,怎么会不知道?而且这些首长都是法律出身,居然还不知道香港的法律无管辖权,实在说不过去,只能说 “我们脑袋比较保守,只想到法律,人家都想到政治” 。

马英九指出,幸好后来蔡政府还找个地方硬拗,说“香港不办我们办”,但这是在共同管辖的情况,陈同佳案并非共同管辖的情况,因为案子在台湾发生,台湾就有管辖权,而香港是属地主义,所以台湾应是唯一有管辖权,香港也是这么认为。“不是香港不想办,而是不能办。”

演讲吸引许多学生,马英九演讲前也先调查学生对于陈同佳案、林汤骏案、跨境电信诈骗案的管辖权想法。(杨家鑫/多维新闻)

他说,其实这案子很清楚,一开始派个人送过来案子就结了,可是为何还这样?就是因为有人要搞政治,希望“反修例”运动愈久愈好,这样才会继续捡到枪。

马英九强调,当然赞成台港签订司法互助协定,但目前缓不济急。政府不能冷血,在签署协议前,应先让两地警方以务实方式尽快解决,不要政治化。

另一方面,关于台人林汤骏今(2019)年10月抢劫香港钟表行后逃回台湾被捕,被称为“台版陈同佳案”,马英九表示,根据《中华民国刑法》,国人在境外犯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适用之。林汤骏携带凶器抢劫,是“加重强盗罪”,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条件,而犯罪地在香港,所以这个案件比较属于共同管辖。

马英九解释,国际法区分管辖有六个原则:领域原则(又称属地原则)、国籍原则、被害人国籍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最有利法庭原则。两岸不是国际关系,国际法不能“当然适用”,但可“比照办理”。共同管辖就是两个以上的国家或政治实体,依据上述原则,对同一个人、事、物进行管辖,此时就出现管辖的竞合。

马英九演讲时解释,区分管辖以上述六原则,若出现共同管辖情况,就会出现管辖的竞合。(杨家鑫/多维新闻)

他说,林汤骏案,加重强盗罪是合理的,送到香港也是合理,但香港目前没有请求。“我方可以主张国籍原则,要求对台籍嫌犯依我国刑法行驶管辖权。”

在跨境电信诈骗案方面,马英九表示,大陆以调查证据与传唤证人较为便利为理由,主张属地(犯罪结果地在大陆)兼属人(被害人在大陆)的管辖主张,较台湾主张仅有属人管辖主张为强。台湾手上没有证据,很容易就轻判或释放,“当年我就主张,就让大陆审判,台湾检察官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