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对台26条措施”是否预示台商的转型之路?
根据台湾经济部投资台湾事务所10月24日的公告,“欢迎台商回台投资方案”已经成功吸引149家厂商响应回台投资,累计投资金额已破6,200亿元(新台币.下同)来到6,223亿元,预期可创造54,889个本地就业机会,后续仍有2、30家台商排队候审。
经济部长沈荣津则于10月29日对外表示,台商回台总投资额年底前有望达到8,000亿元。
“台商回流”被外界认为是台湾经济成长的重要因素,台湾主计总处于10月31日发布2019年第3季经济增长率(GDP)概估为2.91%,较原先外界预测数大幅增加0.24%。根据分析显示,主要是“台商回流”和“转单效应”的两大助攻,让台湾第3季经济增长率续居亚洲四小龙之首,而香港、韩国、新加坡第3季经济增长率,分别为负2.9%、2.0%和0.1%。
主总处专门委员陈雅玫对此表示,去年美中贸易战升温,促使厂商调整生产链分工,部分厂商将产能移回台湾,台湾内部也有厂商运用既有设备和厂房调整生产比重,这些因素在今年第3季看到明显效果,进而使台湾出口表现比亚洲四小龙其他国家或地区要好。
不过,魔鬼藏在细节里。台湾经济部设定的目标只是台商填写计划书时设定投资的金额,而非最终实际投资金额,数字在最后是否完全到位,没人能确定。换句话说,从实务面来看,这就涉及到大陆台商如何将大陆资金和海外资金成功转移回台湾的问题,而这也被认为是挑战重重。
根据两岸税务服务会计师于8月21日向台媒《联合报》透露,“近年愈来愈多早期进入大陆的中小型台商,决定结束东南沿海的工厂,转战他地或直接退休,幸好当年买的土地已经涨了好几十倍,为续战或是退休提供足够资金。然而,台商这二十年的心血要如何兑现,执行起来却没有这么容易。若为节税与直接海外收款选择卖公司而非卖土地,有些公司因帐上还有现金,买方需多准备资金来并购公司,增加交易难度。已将土地出租的公司则要连租约一并出售,还想保留营运的公司要先规划如何移转机器设备及存货,当然还有员工最需要妥善处理,结清年资事小,万一员工串连抗争吓跑买家才是噩梦的开始。”
简而言之,“台商回流”的操作并非表面上看似得单纯。而台湾方面也数度传出大陆政府为免资金外流有意“为难”台商的传言,但实情可能是因为其两岸资金移转的流程就不容易操作,除了需符合法规流程外,在旷日费时的情况下也增加移转的成本,并非官方刻意“为难”。
虽然中美贸易战仍然会持续多久,谁也说不准,但北京也不会坐视台商“大逃亡”回台湾或赴东亚南地区设厂。大陆政府于11月4日提出《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即“对台26条措施”)。
国台办与发改委所推出“对台26条措施”中,放宽多项让台资企业能获得与陆资同等参与大陆重大投资建设的机会,以及相关保障措施。此举可谓对于有意回流的台商提供另一种可能选项,即继续留在大陆迎接产业转型和升级的挑战,其中重大技术装备、5G和民用航空更是以往被认为涉及到国家安全领域的产业项目。
在陆的台商有意选择“回流”的考量主要还是从逐利的角度。多数在陆台商主要以传统制造业和新兴电子业为主,在大陆沿海城市的人力成本和环境(污染防治)成本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以及中美贸易战的关税成本,便让台商在台湾经济部的“补贴方案”下考虑回台设厂,以便未来仍然能够在有利润的前提下,继续将产品出口到美国、欧洲等国家。
而对台商而言,在“对台26条措施”的政策影响下,等于放宽台商能在大陆投资的项目,因此对不愿退休的台商而言,似乎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回台(或者去海外)接续着做老本行(传统制造业、新兴电子业等等),但要面临利润越来越低的局面,或者继续根留大陆,但势必面对转型的挑战。
其实如果细看“对台26条措施”中对台商放宽的项目,也可以预示到大陆对于台商产业转型的一种期待,而这些领域通常是台商往往被认为较具有产业竞争力的项目,例如第3条中写道台资企业可参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就是指环保产业。而第5条中写道台资企业可投资主题公园其实是旅游业和服务业的结合。
在大陆过去近4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台商凭借其充沛的资金、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以及两岸同文同种等优势,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国务院自1980年代起开始鼓励台商赴陆投资,并于1988年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台资在大陆受到鼓励,因此大陆也针对原材料、燃料等生产材料免除进口关税;1994年3月出台《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在延续鼓励台商规定的基础上,增列规定性的方案;1999年颁布《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施行细则》,除了规范台资投资形式,同时具体地列出给与台资企业优惠与同等待遇,如台企在盖买机器设备与原材料等物资上,享有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同时台企依法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等等。而在大陆经济继续保持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台商能否再次扮演产业转型和升级的示范角色,还需留待时间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