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北京再出对台26条 台湾青年:担忧“中共代理人”法案
继一年前的“惠台31项措施”,大陆国台办于11月4日公告新惠台“26条措施”,其中第25、26条提到欢迎台湾体育人才赴大陆参赛、工作、交流;台湾运动员可以“内援”身份参加大陆足球(CSL)、篮球等职业联赛(CBA);参加大陆体育赛事、达到相应运动技术等级标准,可取得相应的大陆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
对此,“台湾青年体育教育文化交流发展协会”理事长陈文成接受《香港01》访问时指出,台湾学体育的孩子很可怜,最后的出路往往只能当教师,却又遇到少子化、薪水低的问题。这两条措施为台湾体育人才开了一条明确的路,提供更大的舞台,台湾体育人才有其优势,现在到大陆发展,正好发挥作用。
不过,他也说,以长远来看,这两条措施对台湾体育人才是好事,但以现阶段两岸关系来看,这种措施出来一定会受波折。
国台办旗下“中国台湾网”解读第25条称,大陆“欢迎中国台北奥委会或单项协会派队参加大陆全国性体育比赛”;欢迎台湾运动员、教练员、专业人士来大陆考察、训练、参赛、工作和交流;特别是在准备和参加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杭州亚运会等大型赛事期间,将积极考虑台湾运动员需求并予以积极协助。
第26条则称,台湾运动员可以“内援”身份参加大陆足球、篮球、乒乓球、围棋等职业联赛,符合条件的台湾体育团队、俱乐部亦可参与大陆相关职业联赛;如参加大陆体育赛事、达到相应运动技术等级标准并提出申请,大陆单项运动协会将向其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也欢迎台湾运动员报考大陆体育院校。
对此,台湾彰化师大体育系毕业、拥有北京体育大学硕博士学位的陈文成指出,这两条就是要鼓励教练、运动员等台湾体育专业人士赴陆发展,这是呼应大陆官方近期出台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档,其中提到要大力推广全民健身、加强港澳台体育交流。所以大陆很欢迎,也很需要台湾体育人才。
陈文成还表示,过去台湾的体育证书认证是灰色地带,完全看当地单位、大学认不认可,26条措施出台后,台湾运动员的路更宽,只要在大陆参赛取得成绩,一样可以取得资格证照,到大陆的大学任教,跟大陆选手一样的标准。
同时,台湾运动员可享有“内援”身分,过去台湾篮球运动员林志杰到大陆篮球职业联赛是以港澳台境外选手的“外援”身分参赛,但外援上场有限制数量,开放内援认定,对台湾选手是一大利多。
不过,陈文成也指出,以两岸关系现状来看,“内援”两个字肯定会被拿来做文章,同时,中华台北奥委会或单项协会派队参加大陆全国性体育比赛,以目前台湾法规是不允许的,现阶段不太可能。其实大陆也很愿意促成两岸民间业余体育赛事,但问题是目前两岸关系不好,台湾官方对于两岸交流盯得很紧。
他说,这是很吊诡的事情,如果台湾可以提供更好工作机会、市场,台湾人就不会出外讨生活。“家人都在台湾,谁想离乡背井?”现在体育界也会担心“中共代理人”法案,害怕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