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2颗茶叶蛋 台湾超市女员工被判监3个月 法官:已是最轻判刑

撰文: 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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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超市女店员因为贪小便宜,结果要受牢狱之苦。
她因为当值期间偷吃了两颗售价合共约新台币18元(约4.5港元)的茶叶蛋﹐被判监禁3个月,还要被罚款约新台币9万元(约港币22500元)。法官指这已是该女店员所犯的罪行最低之刑罚。

高雄地方法院发新闻稿解释判刑的理据。(网上图片)

案情指任职连锁超市高雄大顺店的方姓女子,去年7月20日下午近6时,偷拿架上茶叶蛋当场吃掉,相隔4分钟之后、她又再偷拿1颗吃掉,事后店长察觉茶叶蛋的数量不对,翻查闭路电视才发现女店员的偷食行为,随即报警处理,女店员则辩称“顾客反映品质太咸,试吃确认”。法官检视呈堂的片段,发现涉事的女店员当时蹲在柜台后面吃,也未有付款,认定她利用业务之便侵占店内茶叶蛋,考虑其犯罪所得轻微,减刑后依2个业务侵占罪各判3月,合并执行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