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法案生效首日受理登记 台南同志成亚洲首对合法同婚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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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立法院上周五(17日)三读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令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地区。
今天(24日)是同性婚姻开放结婚登记首日,不少同志伴侣一早就到前往户政事务所“抢头香”登记结婚。根据内政部统计,截至当天上午10时,已经完成166对同性婚姻登记。其中男性50对、女性116对。按县市别观察,以新北市38对最多,高雄市31对次之,台北市30对第三。首对新人于台南市安南区上午8时登记完成。

两对同性情侣盛装打扮到台北市信义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中央社)

综合台媒报道,在台北,早上约8时20分,在金曲女歌手蔡健雅演唱会上求婚的同志伴侣小铭、小玄双双穿著粉红色西装现身户政事务所,他们在登记前甜蜜接吻,并在8时38分完成登记。同志情侣图文作家厌世姬、剧作家简莉颖也盛装打扮紧接在后完成登记。

作家陈雪与其伴侣当天也在信义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陈雪表示,他们在2009年办过婚礼,但当时没有法律依据,这条路走了10年。她还说,办理结婚登记只要3分钟,但同志运动却走了很久,希望将来透过同婚合法,能让社会更接纳同志。

澳门人梁展辉(右)和台湾籍丁则言,在高雄户政拿著“同性婚姻书约”登记,但他们的申请未获通过。(联合新闻网)

不过在高雄,台、澳同志伴侣丁则言和梁展辉,因为受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限制,无法完成结婚登记,抱憾而归。受理二人同婚申请的户政人员表示,因内政部的解释,他们的同婚涉及港澳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与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适用上有疑义,须先发函给相关部会取得正式函示,再依函示处理2人的同婚登记,所以目前只能先受理,不能完成结婚登记。

(中央社、联合新闻网)

截至24日上午10时,已经完成166对同性婚姻登记。(台湾内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