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学家领大陆身份证遭除籍 台内政部:因以陆客身份来台观光
据《明报》周一(8日)报道,台湾法学专家邵子平因为已办理大陆身份证,今年3月遭台湾移民署废止户籍。邵子平质疑此举违反台湾的宪法,表示将返台控告移民署,但他担忧台湾政府会因政治目的禁止其入境。
台湾内政部次长陈宗彦同日晚间表示,邵子平今年以陆客身份申请来台观光并获准入境,始被查获持大陆旅行证件,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注销其台湾户籍。
据先前报道,邵子平1958年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毕业,而后留学欧洲并在德国工作,1971年迁居美国。他2004年申请大陆护照,携妻从美国赴北京定居,去年12月落户南京。邵子平坦承,大陆户籍申请确为他亲自填写,主要原因是常住大陆期间,没有身份证带来银行、交通、住宿等方面的不便。
邵子平的台湾户籍3月遭到注销,他称其在台湾的健保和退休金已不能领取,“依法应该享受的选举权、罢免权等政治权益都没有了。”
台湾内政部次长陈宗彦对此表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清晰规定,台湾人民不得在大陆设籍或领用大陆护照。邵子平之所以会被查获,是因为其以大陆地区人民的身份申请来台观光,内政部当然依法注销邵子平的台湾户籍。
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违者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份及其在台湾地区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及其他以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所衍生相关权利,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湾地区之户籍登记;但其因台湾地区人民身份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申请恢复户籍须注销大陆户籍
陈宗彦指出,只有在台湾设籍,才可以依法享有投票权、健保等基本权益,没有户籍就没有相关的权益。他说,不可能会有领有大陆户籍、拿大陆旅行文件,还可以来台湾享有相关权益的事情发生。若要恢复户籍,必须先注销大陆户籍,且要经过海基会的认证。
陈宗彦表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并非今天才订立,身为民主法治国家的国民本就应该守法,呼吁台湾人在进行两岸的活动、交流时,应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范下进行。
内政部移民署则说明指出,若邵子平要恢复“台湾地区人民”身份,可检具经海基会验证注销大陆户籍及曾在台设有户籍的证明文件,依“在台原有户籍大陆地区人民申请回复台湾地区人民身份许可办法”,向移民署提出申请。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