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失禁遭亲父打足一个月致死 父:只是管教 兄母求情望轻判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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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桃园黄姓男子多次凌虐年仅5岁的女儿,打伤又不送医。前年11月初,他因不满女儿随地便溺,拿衣架殴打她头部,女儿头部受伤、结血痂。接下来数日,黄仍是连日凌虐,包括拿“不求人”、衣架打女儿的脚、手并踢踹她肚子,12月16日晚间,小生命因全身多处外伤引起多处皮下广泛出血及头部外伤性轴索损伤,休克死亡。一审黄被依家暴伤害致死罪判刑9年10月,高等法院今驳回上诉。

黄姓男子坦承伤害女儿,但否认凌虐,只是管教。(GettyImages)

黄姓男子坦承伤害女儿,但否认凌虐,只是管教。

高院调查,死者是5岁的女童,且身形显较同龄儿童瘦小,营养不良,黄却凌虐月余而害死她,对照黄的暴力手段、次数、期间、程度,可见不是偶发,不是一般惩戒、管教可比,属刑法第286条第1项“凌虐行为”。高院认为,儿童成长发育若身体长期有旧伤未愈,并反复再添新伤,不可能好得起来。

高院认为,黄姓男子身为人父,却没善尽教养义务,只因女儿欠缺自理便溺能力,不理性教导或循医疗、社福等管道解决,反而直接凌虐,终至女儿惨死,应该严惩。

但是死者的母亲表示,黄平常下班和假日都会照顾小孩,因女儿没有上学,丈夫也有花时间教她认字跟学注音,他是出自于求好心切才会管教小孩,希望可以轻判。

女童的哥哥表示,爸爸对3个小孩都很好,因为妹妹比较调皮,爸爸才会管教她,“希望可以判轻一点”。社工儿少保护个案摘要报告也指出,黄的长子虽知悉始末,但表示能够自我调适,不会因此对爸爸改观,次子也没未出现创伤反应,并表示会想念爸爸。

考量黄只有10年前赌博被抓的前科,素行还不错,一审判他9年10月合理,应驳回检方上诉。

高院也建议,近来发生多起震惊社会的虐童案件,且被害人发现时,大部分不是重伤、就是已死亡,才由医院通报警察单位侦办,部分案件更引发“乡民正义”。虐童案件一般均持续一段时间,不是单次殴打所致,且被害儿童因年幼,无报案能力,所以虐童案件一开始都没被发现,未进入保护体及时救助。

台湾法务部长蔡清祥日前说明儿虐修法。(联合新闻网图片)

为落实社会安全网,对有幼童的家庭,法官建议社工人员和村里干事应定期主动走入家庭拜访,观察幼童的生活情形;更应主动询问高风险家庭有无需要协助之处。一般人如发现有幼童受虐,应“鸡婆(多管闲事)”一点,打保护专线,尽可能提供相关“人、事、时、地、物”资讯,清楚提供被害人所在地理位置、相关身分资讯,以及详细举报内容。

高院也呼吁从速修订刑法第286条之妨害幼童发育罪“补破网”,刑法第286条第1项规定的妨害幼童发育罪,未如刑法第126条凌虐人犯罪设有加重结果犯的处罚规定,如因合致本罪的凌虐成伤、致人于死或重伤者,仅能适用刑法第277条第2项规定。但因凌虐致重伤与凌虐致死等情形,与一般的伤害致重伤或致死有异,主管机关就此尽速补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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