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再爆幼稚园虐童 逼4岁童仰后撑地兼狂拍脸 尿床罚坐鞋柜一周
台湾桃园中坜一名家长昨日(10日)在“靠北恶质幼儿园”Facebook贴文指出,去年8月送4岁幼儿到幼儿园上课,孩子连哭两个月,本来不以为意,后来孩子学习情况不对劲,经调阅园方2天监视器画面,发现老师体罚幼儿,虽向桃园市府反映,但已超过半年,未见开罚行动,痛斥市府是儿虐不断的最大推手。
桃园市教育局回应,获报后即偕同社会局派员调查,并依法予以纠正,而家长已向老师提告,目前进入司法程序,市府将持续追踪。
闭路电视拍到的怀疑虐童片段(点图放大)↓↓↓
该名家长在Facebook指出,去年8月间送4岁孩子到中坜一家幼儿园上课后,孩子每天出门上学天天哭,连哭两个月,本来不以为意,但发现孩子三不五时就发脾气、做恶梦、早上起床又哭著说不要去上课。有天小孩提到,“老师会打人,我会被老师处罚不能玩,早上都要罚走操场,因为老师说我认不得名字、不会画画、不会数学”,小孩说“尿床会被罚一星期早上不能玩,要坐在鞋柜上,周五玩具日也不能玩”。
去年10月26日,小孩回家哭著说“老师把我的作业本丢到垃圾桶里”,因此要求园方调出监视器画面给,却让该名家长“看得心都碎光光!”
家长指称,该名幼儿园老师于事发后已离职,但该起事件经园长通报社会局,到现在过了数个月,迟迟看不到政府的动作。社会局推托说家长不能申诉,要走法院提告,教育局说已稽查幼儿园,要等社会局的结果下来,结果教育局社会局都在等对方开罚。
桃园市教育局表示,去年接获通报后即派员前往调查,经了解该名教保员确有疏忽不当之处,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移社会局处理,经社会局调查后,依据情节轻重,依儿权法第49条第2项规定发文予以纠正。若情节重大,除依法可处新台币6万元到30万元以下不等罚锾,教育局也将通报不适任人员,不得在幼儿园任教。
教育局表示,目前该名教保员已于去年10月底离职,据了解家长提出告诉,现在已进入司法程序,教育局将持续追踪,以维护幼儿受教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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