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父舔儿女乳头遭揭发 判监四年 出狱再电话滋扰恐吓要强奸社工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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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桃园陈姓男子2005年起,因吸未成年儿子、女儿乳头猥亵,遭社工揭发后被判刑4年,去年执行完毕后他仍怀恨在心,就借故打电话到桃园市家防中心骚扰,1天狂打7、8次电话飙骂三字经,甚至恫吓“要强奸社工”,家防中心不甘其扰告发;检方侦结从重依恐吓罪嫌起诉陈。

判决指出,陈过去5次吸未成年女儿、有中度智能障碍儿子的乳头,但他辩称,是为了检查女儿胸部发育情形,并刺激儿子发育才下手,陈妻子则证称,有目睹老公吸儿子乳头,小孩笑得很大声;陈一审被桃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判刑4年,上诉二、三审驳回定谳,去年5月才执行完毕。

检方调查,陈(53岁)猥亵案是因社工访视时发现通报,去年5月服刑完毕后仍怀恨在心,于9至11月间就以社工在他坐牢时没好好照顾他儿女为由,多次打电话到家防中心骚扰。

家防中心认为,陈男情绪控管不佳、言词偏激,已经严重摊干扰到工作,所以才依妨害公务告发。(GettyImages)

陈并向社工辱骂三字经、王八蛋,还恫称说“我要带刀子去,不满意就故意桶,看我敢不敢”,还宣称“来我家要强奸她吗?”等语。

家防中心认为,陈男情绪控管不佳、言词偏激,期间1天少则接到他3、4通电话,多则7、8通,而且常常一讲就是1个多小时,又不停辱骂难听字眼,已经严重摊干扰到工作,所以才依妨害公务告发。

检方讯时,陈坦承犯行,表示一时情绪失控才飙骂,加上家防中心电话录音佐证,由于陈同时涉犯妨害公务、恐吓2罪,应从重依恐吓论处,检方侦结依恐吓罪嫌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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