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听障男义工两年性侵11学生 辩称幼年曾遭老师侵犯致性观念错误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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绰号“阿雨”(化名)的台湾听障男子,学校毕业后,至某中心担任义工,连续性侵猥亵学生、或参加夏令营冬令营的学员,被害人数达11人,一审依强制性交等罪将他判刑9年6月,他不服上诉,二审查出他已与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8年2月。

“阿雨”上诉称,他自幼听障而所受教育等受限,犯后积极面对司法调查,甚至将原先警方未发现之部分主动自首,且他自幼在听障中心成长,曾遭他人性侵而接收错误性观念,甚至听障中心老师亦为性侵之加害者,导致被告性观念偏差,进而有本案犯罪行为之动机,他在封闭偏差环境成长,从被害人转成加害人,请法官减轻其刑。

法官审酌,“阿雨”无前科,犯罪动机系为满足一己之私欲、其为听障人,自幼在听障中心成长,自述曾遭他人性侵之生活状况,犯后坦承,已与3名被害人调解成立,予以判刑。

判决书指出,“阿雨”在高职毕业后,利用不定期的时间(含每年寒、暑假及平日、假日等)至某中心担任义工,负责约束、照顾中心内其他学员及协助管理秩序,趁机性侵猥亵他曾就读学校之学生或参与中心课程之学员。

他从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间,在该中心寝室、厕所,或在校外,或学生参加夏令营、冬令营期间,先后猥亵、性侵11名学生,经被害人告诉父母报警查获。 

台湾听障男义工连续性侵猥亵学生,一审依强制性交等罪将他判刑9年6月,他不服上诉。(联合新闻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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