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保守国家秘密法” 陆委会:触法风险恐大增吁民众勿赴陆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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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修正“保守国家秘密法”,扩大国家秘密定义与保密主体,新制周三(5月1日)生效。在台湾,陆委会周二(4月30日)对此表示,触法风险恐将大幅增加,呼吁民众慎思前往大陆的必要。
陆委会新闻稿表示,大陆新版“保守国家秘密法”将于5月1日生效,其中大幅扩大国家秘密定义与保密主体,但法条内容模糊,具备高度不确定性,且大陆法治长期不透明,恐使民众触法风险大增,呼吁民众务必慎思赴陆必要性。
陆委会又指,“保守国家秘密法”修正版本在今年2月27日的人大常委会中通过,法条内容将升高外国机构在大陆的经营、投资风险,对于非营利或学术性质的科研交流合作也连带产生压力。
陆委会强调,民众赴陆采访、学术研究、搜集经商投资资讯或与当地人士对话等,只要被北京当局认定相关对话或资料内容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都有可能被认定涉及国家秘密,并批评条文规定“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事项”也可能涉及犯罪,这种高度空泛、毫无规矩可循的条文,恐随时令人误触。
最后,陆委会提醒民众如非必要暂勿前往大陆;倘确实有赴陆需求,可于行前参考陆委会所提供几点提醒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