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国父纪念馆”传遭强制出售 陆委会:争取免列入文化遗产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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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澳门的“国父纪念馆”有传可能被列入文化遗产,面临强制出售。
4月8日,台湾陆委会主委邱太三表示,若“国父纪念馆”被认定为古迹,会受到较多管制,台湾已向澳门政府提出意见。
根据陆委会提交立法院的报告,澳门“国父纪念馆”是陆委会在澳门的国有财产,价值约1.4亿元新台币,“借名登记”在第三国公司的名下,由陆委会驻澳门办事处负责管理。
去年有媒体报道,澳门政府正规划将“国父纪念馆”列入文物清单,未来若强制规定台湾出售时,澳门政府享有取得该项不动产的优先权。
陆委会在报告内表示,澳门“国父纪念馆”的产权由台湾政府依澳门及台湾法令合法持有,是台湾在澳门的珍贵资产,目前没有出售的计划,现由澳门办事处负责管理维护,每年不定期在纪念馆聚办台澳文化艺术交流的展演活动。
陆委会指出,为争取“国父纪念馆”避免被纳入澳门的文化遗产,经征询律师意见后,已经在去年5月及9月两次致函澳门政府,另于6月及10月再以业权人APHS公司的名义,向澳门文化局提出陈述意见书。
4月8日,邱太三出席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备质询时回应,此案后续发展还不清楚,目前澳门政府正重新对该建筑物进行市政规划,判断是否为古迹,台湾方面有提出一些意见与看法,最终若被认定为古迹的话,就会受到比较多的管制,“我们会持续注意后续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