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家长上载子女照片或侵权 法院可禁制发布

撰文: 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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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民议会3月20日通过法案,它将赋予法院权力,令法院有权禁止父母在网上发布子女的照片。

法案由总统马克龙(Emmanuel Macron)所属共和国前进党(La République En Marche!)议员斯蒂德(Bruno Studer)在3月初提出。斯蒂德称,法案旨在“赋予父母权力”,以及向年轻人显示,在他们个人肖像权一事上,父母没有绝对的权力。

他指家长在网上分享子女照片后,它们可能会被人用来制作儿童色情内容,也可能令子女在校内被人欺凌。法案提及,被人拿到儿童色情论坛交换的照片中,50%源自家长在社交媒体发布的照片。

根据法案,父母双方在子女肖像权负有连带责任,任何在网上发布他们照片的决定,都须根据其年龄以及他们有多成熟来做出。倘父母任何一方不同意发布,法院能出手禁制。此外如照片发布会严重影响子女尊严或道德健全,家长也有可能会失去对子女肖像权的管理权。

法国警方及律师2016年3月已提醒为人父母者,根据该国私隐法,若将子女照片上载网上危及其私隐与安全,他们成年后能控告父母。倘家长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入狱1年,或罚款4.5万欧元(约37.8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