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通过法例 政府有权否决地方政府与外国达成的协议

撰文: 许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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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国会12月3日通过法例,让联邦政府有权否决地方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此举应是因应维多利亚省2018年不顾联邦政府反对与中国秘密签署基建协议,联邦政府因此立法,阻止未来再发生同类情况。

新法例项下,澳大利亚的省政府、议会或机构与外国政府达成的协议,政府均有权否决。如联邦政府认为协议“不利澳大利亚外交关系”,以及“与澳大利亚外交政策不一致”,便可如此行动。

图为澳大利亚总理莫里森11月17日访问日本期间检阅仪仗队时的情形。(AP)

总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就此说明,国家政策与计划是根据国家的需求及利益所制定。他强调这不是针对任个国家,不过舆论及分析家普遍认为这是针对中国。

莫里森在回应记者提问时,拒绝评论2019年维多利亚省与中国的协议会否被否决。

维多利亚省亦曾不顾联邦政府反对,2019年与中国在“一带一路”项目上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