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将送交总统签署 限制中概股上市
撰文: 成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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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12月2日一致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The 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该法案被指限制中概股上市,在众议院表决通过后,将送交白宫待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签署立法生效。
一致口头通过
法案12月2日在美国众议院获议员一致口头通过。该法案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公司是否由外国政府持有或控制,并合乎美国法规,否则将被除牌,禁止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纳斯达克交易所进行交易。有关法案被指主要针对中国。
法案也规定,如果外国公司连续三年未能通过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将禁止在美国任何交易所上市。
法案获得共和党及民主党普遍支持,外界之前已预期美国众议院将在本周通过立法,路透社报道,虽然法案应用于全球企业,但立法是针对中国企业阿里巴巴、拼多多及中国石油等。阿里巴巴曾在2020年5月回应称,正紧密关注该法案进展。
《外国公司问责法》法案由共和党参议员肯尼迪(John N. Kennedy)及民主党参议员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共同提出。议案在5月参议院表决一致同意,在众议院表决通过后,将送交总统特朗普签署立法生效。白宫未透露特朗普的取向,但外界预期特朗普不会行使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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