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完没了的孤独 监狱单独囚禁摧毁囚犯心志
世界各地都有监狱,囚室大至可容纳数十人,小至单独囚禁一人。它的设计也是基于方便管理的考量。那么,令一个人几近与外界隔绝的单独囚禁形式,又是出于什么用心?为何即使走在监狱现代化前沿的挪威及德国等欧洲多国监狱,都无法完全摒弃这种不人道的监禁方式?狱方明知它有不良影响,或有可能被管理人员滥用,但为了保安,也就安于因循。
根据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事处的资料,现代监狱史上通过隔离囚犯使其更生的理念,可追溯到1820年代美国费城樱桃山的宾夕法尼亚监狱模式。它通过单独囚禁改造罪犯,更令犯人所有时间都在囚室中度过,反省自己的违法行为。狱方冀能借此让他们彻底悔过,获释后重新做人。自1830年代起,不少欧洲和南美国家都采纳了这一种模式。
单独囚禁其实没有公认的定义,但据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门德斯(Juan Mendez)所说,任何国家将囚犯孤立(撇除接触监狱守卫)每日至少22小时,便算符合定义。这类囚犯待在囚室往往长达22至23小时,而有不多于1小时、俗称“放风”的活动时间,囚犯可到户外或指定地点活动。
惩罚违纪人士 收阻吓犯事之效
单独囚禁一般是囚犯违纪的惩罚。去年11月“联合国消除酷刑及其他一切不人道公约委员会”会议上,该会的报告员莫德维(Jens Modvig)关注了香港“单独囚禁”情况。根据香港政府数字,本地监狱每日平均有8000人在囚,每年约有4000宗单独囚禁个案。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批评,香港也违反了联合国有关单独囚禁日数不多于15天的规定,本地监狱曾经有囚犯,被单独囚禁达4个月,甚至更长的日子。
社协引述港府官员回应,2014年有2700宗在囚人士因违反纪律被单独囚禁,其余个案是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才执行。社协干事蔡耀昌希望政府能阐明单独囚禁的指引,不要轻易施行。社协社区组织干事练安妮指出,政府没就此定下准则,惩教署人员或有机会滥权。
为隔离危险人物 狱方酌情权大
以挪威为例,当地法例阐明,如果犯人特别有可能逃狱、有可能得到外力协助越狱、有可能胁持人质,或干犯危险的罪行,便可将之置于“特别高度设防”的状态。
这令人联想到挪威恐袭凶手布雷维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个案,但在一般情况下,狱方在是单独囚禁安排方面,还是有很多的酌情权。在美国,导致个别在囚人士进入单人囚室的原因,由暴力行为到言语无礼,不一而足。
由美国记者里奇韦(James Ridgeway)创立的狱中资讯网站Solitary Watch指出,单独囚禁是持续控制人的便利方法。这种方法通常用于隔开与其他犯人或守卫打架的囚犯。其他被隔离的犯人,则为儿童、同性恋者,或是举报被守卫虐待的人。
隔绝外界接触 摧毁囚犯心志
单独囚禁可怕之处,从美国加州大学圣克鲁斯分校的的心理学家克哈尼(Craig Haney)研究成果中可见一斑,他说在囚人士缺乏外界刺激,智能会倒退,或会失去记忆,部分人更是直接疯掉。单独囚禁将对个人心志有意义的社会和心理接触,压至最少,以至于绝大多数这类犯人,无法维持正常精神状态。
已故南非总统曼德拉曾在自传中谈及长达27年牢狱生涯时写道:“我发现单独囚禁是狱中生活最严峻的一部分:它没有终结,也没有开始。从来都只有一个人在想,然后思想开始有问题。”曾在越战期间被囚于战俘营5年多的美国共和党亚利桑那州参议员麦凯恩(John McCain)也指出,单独囚禁比任何形式的虐待,更能摧毁精神及抵抗力。
以保护监管之名 行孤立之实?
让我们再看看布雷维克的例子,其居住环境在外界看来也许是舒适得过分,但他几乎无法与任何人有稍为像样的接触。即使他与守卫或牧师见面,都是隔着一块厚厚的玻璃。布雷维克唯一一次能够实际与人接触,是他母亲逝世之前,狱方准许母子两人匆匆道别。
有时狱方亦可能因保护特定囚犯而将其送入单人囚室,这就是“保护性监管”(protective custody)。挪威政府所持的理据,是布雷维克为危险人物,有可能影响其他犯人。此举也是为布雷维克着想,因为曾经有囚犯威胁说要杀死他。
布雷维克的律师说,长时期的单独囚禁,令他的当事人自我迷失、变得健忘,而且有很长的一段时候每晚醒来数次。
联合国指出,单独囚禁仅应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使用,时间应尽可能短,并只用作最后手段。而当隔离制度被故意用来对囚犯施加心理压力时,此种做法则具有胁迫性,应绝对禁止。从布雷维克的个案看来,挪威监狱的做法已走出司法视野之外,实在颇堪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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