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郊野公园不输外国 林超英:倘发展或成天水围2.0

撰文: 俞宝生 欧敬洛 陈康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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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有国家公园幅员广阔,气势磅礡,物种也呈多样性。不过,其实香港的郊野公园也毫不失礼。
天文台前台长林超英教授自豪地表示香港郊野公园在覆盖范围和保育上都是世界首屈一指的。现时香港郊野公园占约四成的土地面积,香港64%的树林、56%的灌丛和41%的草地都在郊野公园之内。林教授表示香港郊野公园在保育上为外国提供了榜样,外国更应当向香港学习。

香港郊野公园一点也不输外国,图为城门水塘在夏季大雨过后的一隅。(Getty Images)

香港的郊野公园走了很长的一段路才达到现有水平。早在19世纪末,港英政府已将保育郊野生态及利用郊野作为康乐用途列作其中一项重要政策。渔农自然护理署前身、植物及林务部,早于1880年成立,负责管理香港的植被及树林。

但在日占期间,由于燃料不足,日军将香港的林木近乎完全砍光,只遗下一个个光秃秃的山头。为了防止水土流失造成山泥倾泻,以及保护水塘免受堵塞,香港重光后,港英政府将重新植林以及保护剩余的树林列作重要的政策目标。不过,当年的郊野管理不像现时般严格,植树除了保育和康乐用途外,同时也种植可以作为木材和燃料的经济树木。

港英政府在1960年代起开始改变林务政策,并考虑设立郊野公园以及相关更为严谨的保育政策。背后的原因有多方面。在科技上,火水慢慢普及化成为市民日常的燃料,令港英政策毋须继续考虑为木柴而植林。此外,1962年在美国举行的国家公园大会及第八届英联邦林业会议将“建立国家公园”和“自然保育”列为主题,一时间成立国家公园变成全球趋势。同年香港开始研究郊野公园的可行性,而负责管理全球国家公园的世界保护区委员会(World Commission of Protected Area,WCPA)亦派人到香港协助研究。

城门水塘的白千层为香港的摄影热点。(Getty Images)

加快发展  为了让年轻人发泄精力

但在1965年后,设立郊野公园的行动却沉寂了一段时间,至1970年代中再度加快。最主要的考虑是殖民管治的需要。1960年代,随着大批内地难民移居香港,香港人口,特别是年轻人口急剧增加。港英政府开始重视郊野公园让市民休憩和年轻人发泄精力的作用。六七暴动后,政府更加快进度,以应对愈加紧张的社会不满。另外,1971年就任的麦理浩总督及其妻子都是行山爱好者,他们大力支持设立郊野公园。在这些因素支持下,香港在1976年制订《郊野公园条例》,并在翌年划定第一批郊野公园。

渔护署前助理署长、现为中大地理及资料学系客席教授王福义表示,香港的郊野公园设立时参考了英国的郊野公园和国家公园。在设立目的和规模上,香港的郊野公园较为接近英国的郊野公园,面积较小,并重视郊野空间提供的休憩康乐用途,但是在管理制度上更接近国家公园,由WCPA规管。由于香港没有管理郊野公园的经验,所以当时引入不少来自英国和英联邦国家的专家来管理,甚或以奖学金支持香港相关公务员到外国学习管理国家公园的方法,而这些经验,则一直流传到现在。

但随着香港土地问题愈加严重,不少人开始打郊野公园的主意。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2015年就建议发展郊野公园,并指这是一个山明水秀和房价极贵之间的取舍。

发展郊野公园之法律和民意依据

王福义教授不支持发展郊野公园。首先,法律上开发郊野公园不易,不只要修订《郊野公园条例》,还要改变土地规划用途,更不用说大部分郊野公园都在集水区,有其他法例规管。

第二,郊野公园在设立时完全没有考虑将来会发展,在地形上,大部分郊野公园都是设立在山地斜坡上。第三,发展郊野公园需要民意支持,而现时无论是建制还是泛民,都反对发展郊野公园。

而林超英教授则批评,发展郊野公园论述只考虑到建屋土地,但是没有考虑到配套设施。大部分郊野公园都远离市区,在交通配套上困难重重,而且远离市民的工作地点,变相剥夺这些新区居民的工作机会。若然真的发展郊野公园土地,可能只是复制早期天水围“悲情城市”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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