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失踪】涉杀害卡舒吉疑犯 能以外交豁免权逃避起诉?
美国《华盛顿邮报》沙特阿拉伯裔记者卡舒吉(Jamal Khashoggi)10月2日进入沙特驻土耳其伊斯坦布尔领事馆后下落不明,20日被沙特阿拉伯证实已死,周二(23日)传出他的尸体残肢被发现在领事馆官邸花园一口井内。消息人士均将矛头指向沙特王储穆罕默德(Mohammed bin Salman)及他的手下。
由于事件在领事馆发生,涉事的亦包括领事馆人员,这引起外界讨论外交豁免权及使领馆“不可侵犯”的问题,担心有关人士能以这些外交特权逃避起诉。
外交豁免权有如“免死金牌”?
1961年所签订的《维也纳外交公约》规定外交人员在外交过程中享有特殊受保护地位,而外交豁免权正是基于上述原则,在各国相互尊重主权及平等互利下,给予有关人士的特殊权利和待遇,以方便国际间的外交事务。
外交豁免权主要包括人身、办工、住所及文件的不可侵犯权;刑事、民事及行政管辖豁免;以及通讯自由等。在享有特权及豁免同时,有关人员也应承担必要义务。一般而言,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员包括:联合国及国际组织代表,以及出访的国家元首、特使、代表及他们配偶。
卡舒吉案中有关人等能否有外交豁免权?
沙特阿拉伯周六(20日)拘捕18名涉案人士,消息指当中包括3名领事馆人员。外界指有关领事馆人员可能享有外交豁免权,不用负上刑责方。不过有专家指出,无论如何此类豁免权都不适用在他们身上。
在此之前,必需先搞清大使馆与领事馆的分别。大使馆是等级最高的外交代表机构,领事馆等级较低,主要处理个人及商务事宜。美联社引述法律专家表示,根据《维也纳外交公约》,在使馆工作的有大使及外交人员,在外交过程中享有特殊受保护地位,亦有外交豁免权;其他大使馆人员,以及领事馆人员在外交层面等级较低,通常都不享有这些特权。这意味有关的领事馆官员没有绝对外交豁免权(absolute immunity),若他们涉及严重犯罪,绝对有可能被主权国法起诉。
欧盟外交政策主管莫盖里尼(Federica Mogherini)认为,就算他们获得外交豁免权,亦会面临起诉。《维也纳外交公约》亦规定各国在相互尊重主权及平等互利下,外交人员才能有特殊权利和待遇。莫盖里尼指出,有关人士在卡舒吉一案中已违反公约第55条,规定领事馆“不得进行与职能不符的事”的条例,所以他们有可能不受豁免权保护。
案件由土耳其或沙特阿拉伯审理?
外界常有谬误认为使领馆派遣国的领土延伸,但事实上这是错误解读。《维也纳外交公约》所保障的是使领馆“不可侵犯”,意思是未经沙特同意,土耳其警方无法进入沙特领事馆,但这与领土的延伸无关。正如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Recep Tayyip Erdoğan)所强调,沙特阿拉伯驻伊斯坦布尔领事馆位于土耳其境内,这明确赋予土耳其当局对此案的管辖权。
不过由于所有涉案人士均回到沙特阿拉伯,除非沙特一方愿意交出有关人等,否则土耳其法院无法审理此案。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