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情? 穷人偷食物获判无罪 意最高法院:满足营养需求
撰文: 余伟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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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最高法院判决,若是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偷一点食物不该被视为犯罪。
生活困顿的乌克兰公民奥斯特利亚科夫(Roman Ostriakov)2011年在北部城市热那亚(Genoa)一间超级市场,被人发现偷了标价4.07欧元(约36港元)的芝士和香肠。意大利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他6个月徒刑、罚款100欧元(约889港元)。
控方上诉时,主张奥斯特利亚科夫不该被判盗窃罪,而是盗窃未遂,因为他被人发现偷窃时,人还没离开那家超级市场。不过,意大利最高法院判奥斯特利亚科夫无罪释放,法院书面裁决谓:“被告的生活条件和他取得商品的情况显示,他取走所需的少量食物,以满足即时且必须的营养需求。”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