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美警梁彼得杀黑人 缓刑5年毋须入狱被指轻判 双方俱拟上诉
撰文: 陈奕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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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误杀黑人的华裔前警员梁彼得,获法官减轻罪名为疏忽杀人,毋须入狱,判缓刑5年及社区服务令800小时。受害人家属不服判决打算上诉,梁彼得律师同样计划上诉。
自学堂毕业不久的梁彼得,2014年11月深夜与同僚在布鲁克林区巡逻,期间在一幢公屋的梯间听到关门声,他表示受惊,所以开枪。子弹打中墙壁,再反弹打中黑人格利(Akai Gurley),格利其后不治身亡。梁彼得与同僚俱遭革职。
陪审团2月裁定梁彼得误杀罪成,纽约州最高法院周二(19日)判刑。他被控告的误杀罪,原本最高刑罚为监禁15年,但首席法官陈丹尼(Danny Chun)最后一改控罪为疏忽杀人罪,最高刑罚是判监4年,程度轻得多。
两条罪名的分别在于,杀人是否可以在预期之内。例如若持武器打算重伤对方,却过于重手而杀人,这情况其实可预期会有弄出人命的可能,称为罔顾(reckless),是较严重的误杀罪;但如果可预期的程度较低,就只是疏忽(negligent)。
至于辩方虽满意今次胜诉结果,但认为判罚仍然过重,同样计划上诉。不少华人亦声援梁彼得,认为他只是过往警杀黑人案的“替死鬼”。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