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布修宪案内容 总统任期改4年可连任 惟不适用于文在寅

撰文: 莫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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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周四(22日)公布修改宪法咨询方案内容,包括规定总统任期4年、可连任一次,但该条文对现任总统文在寅并不适用。

韩国青瓦台民政首席秘书官曹国表示,韩国在1987年修改宪法时采用任期5年、不可连任的总统制,是由于当时韩国经历长期军事独裁,如今韩国通过烛光革命开启新时代,国民的民主力量比政治力量更强大,引进任期4年、可连任的总统制的时机已成熟。曹国又强调,根据现行宪法规定,修宪后该条款对现任总统文在寅并不适用。

韩国青瓦台政务企划秘书陈声准周一(19日)称,文在寅力争3月26日提交修改宪法咨询方案,将总统任期下调为四年,但可连任一次,并将“釜马抗争”、“5・18光州民主化运动”以及“6・10民主抗争”3大韩国民主化运动理念写入宪法序言。图为文在寅3月13日于青瓦台主持国务会议。(视觉中国)

韩国现行宪法规定总统全民直选制,任期五年且不得连任。外界质疑文在寅为长期执政铺路,更批评总统四年连任制是“帝王式总统制”,若成功修宪,他再连续两次大选中获胜的话,最长可以达到13年的执政时间。文在寅表示,他本人不寻求连任,会慎重推进修宪。

(韩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