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死得有尊严是人权 赞同被动安乐死合法化
撰文: 罗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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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最高法院合议庭周五(9日)裁定印度宪法第21条赋予人们拥有基本的生命与尊严权,其中应包含“死得有尊严的权利”,赞成毫无可能治疗的绝症病人和永久植物人可选择被动安乐死。
印度最高法院合议庭认为,病人或其家人与医生商议后,可按意愿停止或不给予病人维生的疗程。院方认为,强迫没有可能痊愈的绝症病人,依靠不合理的医疗措施勉强且痛苦地维持生命,会让患者失去身为一个人的尊严。
惟院方强调,被动安乐死是加速“无法避免的已知结果”,和自杀完全不一样,主动要求安乐死是非法的、非自然的死亡行为。
最高法院认为,有关方面面对无法康复的绝症病人和永久植物人,应优先考虑他或她有效的生前遗嘱和自决权。
学者忧更多穷人“被安乐死”
被动安乐死合法化后,可能令许多无法承担医疗保健费用的印度人将被迫选择被动安乐死。
新德里GD Goenka大学人文教授、研究安乐死专家比斯瓦斯(Minakshi Biswas)接受半岛电视台(Al Jazeera)访问时称:“在发达国家允许被动安乐死可能是可行的,但在印度这样的国家欢迎被动安乐死是非常困难的。其因在于印度甚至没有基本的医疗服务,政府预算中的卫生部门资金不足。”
两种安乐死的分别
安乐死可分为主动和被动。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是以医疗手段来区分。主动安乐死是指医务人员或其他人采取某种措施加速病人死亡,有时称为“无痛致死术”。例如在瑞士,医生“协助自杀”是不会遭惩处。被动安乐死是指中止维持病人生命的医治措施,任他或她自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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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