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帐委会轰港协遴选运动员不公 建议办公开选拔赛
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第74号审计报告”中有关港协暨奥委会的管治和行政问题,举行4次公开聆讯后,不满港协沿用10多年的运动员遴选过程和制度,斥当中存在不足及不当之处,帐委会更以“震惊及强烈不满”字眼表达,认为不可接受。
审计署在4月底发表最新一份《审计报告》,揭示港协暨奥委会在采购、管理、财务、运动员选拔等方面均存有问题,并有提及2018年亚运泳队选拔风波,帐委会其后于本年5月25日、6月1日、6日及16日举行了4次公开聆讯,就审计署署长报告书的审查结果及意见听取证供。
港协当时派出身兼游泳总会会长的港协暨奥委会义务秘书长王敏超,及行政总监郑国鸿出席聆讯,多名议员都关注赛事遴选程序是否公正,并遴选机制透明度质疑过低,有“黑箱作业”之嫌。
帐委会报告:港协代表作证质素拖延调查
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曾提出有泳手出赛前3个月脚部严重受伤后,仍入选2018雅加达亚运代表队,港协行政总监郑国鸿则表示,体院总教练当时未有通报其伤患,及至林卓廷在聆讯上告知才知悉事件。林亦曾在会上质疑该泳手、港队总教练的太太与港协秘书长王敏超与同一泳会有关连,泳手因而享特殊待遇。帐委会在报告指出,港协代表在公开聆讯上的作证质素,令委员会的调查过程遭受不必要拖延,亦令证人回应的可信度成疑。
港协遴选机制削弱诚信、透明度及公信力
除此之外,帐委会认为港协暨奥委会沿用十多年的运动员遴选过程及制度,存在不足和不当之处,对此“表示震惊和强烈不满”,报告上写道:“部分不符合已公布遴选准则的运动员,竟获遴选委员会以另一些从未公布的准则,选拔参加第18届亚运,有关理据未有记录在会议纪录,遴选委员会的讨论过程纪录亦不全,认为会削弱遴选的诚信、透明度及公信力。”
帐委会又指,港协不公开遴选委员会所考虑的所有因素,或会导致遴选机制出现潜在或观感上的不公平情况,容易滥用酌情权,观感上亦可能有利较易掌握遴选相关资料的人。
建议公开比赛选拔 检讨委员会成员利益冲突
报告亦向港协提出多项有关选拔运动员的建议,在现行机制明显存在不足与不当下,敦促港协与各总会展开检讨,并考虑制订一套划一标准、经体育总会和港协暨奥委会双方同意的运动员遴选准则;同时参考海外做法,以公开的方式选拔运动员,例如举办选拔赛/资格赛,增加透明度。
帐委会提出可设立健全的替补/替代机制,用以在有运动员退赛、或或遴选委员会拒接纳提名时,而出现空缺的国际运动会体育赛事名额,同时亦应清晰订明代表团总教练在准备、安排比赛的权力和责任,以及检讨有关遴选委员会决定的覆检个案的处理程序,并在其《章程细则》及网站清楚载明关于遴选委员会选拔运动员的决定的覆检机制。
此外,港协暨奥委会在制订新的利益申报政策时,应检讨如何管理涉及选拔运动员的潜在利益冲突,尤其是有关入选运动员的家庭成员或亲属为港协暨奥委会董事会或委员会成员的利益冲突。而2011年出版的《防贪锦囊》中与选拔相关的建议,有两成做法仍未达标,亦应在下个财政年度实施。
管治方面,由于港协部分委员会的运作方式大多是透过传阅文件或提交报告进行沟通或讨论。帐委会指以传阅文件、报告的方式取代会议,或容易令人怀疑有关委员会在没有经过详细讨论的情况下,能否妥善履行其职能。报告促请港协处理董事会及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包括按时出席会议,亦应就监察及检视各体育总会的运作,定期向民政局汇报。
已取得奥运资格香港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