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立法会再揭港协暨奥委会糊涂帐 建制泛民议员齐插
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周一(25日)就审计署署长第74号报告书有关“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举行公开聆讯,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委员、议员林卓廷质疑港协暨奥委会于国际比赛的遴选机制的透明度与公平性。
港协暨奥委会义务秘书长王敏超与行政总监郑国鸿就“体院丙级精英运动员奖学金持有人并非所公布的遴选准则之一”解答,帐委会主席石礼谦认为港协暨奥委会应加强遴选透明度,“运动员做得最好但不选出来,因有其他准则而不被选,他们都不知道标准,怎能做到最好?”
林卓廷在会内提出,港协暨奥委会在选拔运动员参加国际运动会时机制透明度不足,以2018年亚运会男子游泳队遴选为例,当中17名运动员入选,其中15人符合港协发出的遴选准则、或身为接力队队员、或为体院丙级精英运动员奖学金持有人,但有两名运动员不符准则仍获选。
泳将郭家辉于2018年的100米蛙泳成绩虽然是全港第一,但港协暨奥委会却否决其港队代表资格,最终取代郭家辉出战的泳手,是泳总委员吴旭光的儿子吴欣键。
遴选计“赛事名次”非“最佳时间” 林卓廷:有违常理
郑国鸿解释遴选基准之一是以总会提交泳手的“赛事名次”为主,并非个人“最佳时间”,林即斥有违常理:“赛事成绩不看时间是什么概念?”泳手与不同对手去竞赛会有不同排名成绩,而一般在世界排名都是以最佳成绩、客观标准斗高、斗快。
他指出,就当时泳总提上的两名人选一事,郭家辉在2018年的最佳成绩仅排在弃战的杜敬谦之后,符合“运动员从2014至2018年期间在获提名赛事中取得的最佳成绩”准则。
郑重申,遴选委员会不会知道泳手是否全港最快,“因为这是体育总会审视后交出”,主席石礼谦听后即直指委员会有责任审视资料:“那你们怎确定体育总会提交的资料确实与否,你们也有责任,因为是你们去决议。”
郑国鸿又提到其中一名选手入选是基于他是丙级精英运动员奖学金持有人,相信香港体育学院对运动员严密评分而作出考虑。林随即质问运动员是否知道奖学金持有人是遴选基准之一,并抨击委员会没有公开此新遴选手法准则。
王敏超表示教练亦知道这被列入准则之一,认为站在运动员与教练角度,运动员要尽量做到最好,“就算不让他们知道(丙级精英运动员奖学金)准则,我们的遴选准则都不会变(以成绩考虑)。”林认为此举是“黑箱作业”:“叫人去游到最好但又收埋几套准则,咩叫公平竞争呢?”
郑国鸿:总会有责任同运动员讲
林再向回避问题的郑质问以上遴选基准是否觉得对运动员公道,郑回答:“我们觉得是公道,因为我们的对口是体育总会,总会有责任对运动员讲。”他又谓港协暨奥委会与运动员没有直接关系,资料都是经总会发放,惟“经一事,长一智”,他们往后会更详细去纪录决议。
此外,在2020至21年度开始,民政事务局会向港协暨奥委会拨备一笔为期5年、每年500万元的限时拨款,以成立专责小组检视各体育总会的运作及内部监管机制,包括制订一套管治守则,检视各体育总会的《组织章程》、运动员遴选及上诉机制等。
一场疫症打乱了东京奥运大计:
然而,议员梁继昌提出覆检委员会与遴选委员会是“同一班人”,质疑上诉机制的公正性。另一议员陈淑庄亦发现,上诉委员会由9年前至今仍未有列明上诉程序,王敏超指总会都知道如何提出上诉,不过直到目前从未召开过上诉委员会。
王敏超表示,会利用拨款初步计划成立由独立专业人士组成的督导委员会,落实审计报告建议,并善用局方增拨的资助,聘请全职员工,协助提升管治水平及透明度。
帐委会主席石礼谦对此提出质疑,认为由政府委任都是“围威喂”、“自己友”,总会同委员会之间的行事准则有欠指示与管治,“500万如何可改善?”体育专员杨德强指,会有外聘的全职队伍去检视所有体育总会会章。
已取得奥运资格香港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