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代替英文、翻译错误屡现 广州要求11场所设置标准外文标识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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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英文翻译、直接用汉语拼音代替英文等情况,近年在内地多地都有发生。广东广州日前公布相关规定,要求自下月起,地铁、巴士、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需设置符合译写标准的外文标识。

图为广州地铁彩虹桥站,站名英文翻译直接采用汉语拼音“Caihongqiao”。(孙圣然摄)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强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急避难场所、机场、火车站、地铁列车、巴士等11类公共场所,自2月1日起,应设置同时拥有中文、外语的标识。

《规定》指出,所称外语标识,是指在标牌、电子显示屏、灯箱、印刷招贴等各种载体上,使用一种或者多种外国文字告知名称、方位、用途、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或者简介有关内容等信息的标记。

《规定》强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设置,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服务用字,不得单独使用外文。译写外文应当符合译写标准,没有相关译写标准的,应当符合通常使用习惯和惯例。若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