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前首富兰世立获59万元国赔 不服被限自由902天只得口头道歉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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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前首富兰世立在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共902天后,成为红色通缉令被无罪释放的第一人。周三(25日),他在北京召开开发布会称,已获得广州市检察院出具的刑事赔偿决定书,获赔591074元人民币,并在侵权行为直接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10月17日签发的穗检赔决[2023]4号《刑事赔偿判决书》显示,赔偿请求人兰世立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逮捕,被法院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长达902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认定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向兰世立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394074.7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97000元;以口头方式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在侵权行为直接影响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虽然获得了要求的赔偿金,不过兰世立表示不服判决决定,将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请覆议,不接受广州市检察院仅在私下道歉,要求其在百家媒体上公开致歉,并全面恢复名誉,追究办错案的检察人员以及公安人员的法律责任。后续还将重点追究诬告陷害他的麦趣尔三兄弟李猛(已改名李泉江)、李勇、李刚的刑事责任,追回李氏三兄弟非法侵占的泰国暹罗航空、东方航空的股权、经营权以及24架大型飞机的产权。至于赔偿金,他决定捐出。

兰世立为湖北前首富。(时代财经)

兰世立认为,他自2016年3月3日至今长达7年半的时间一直被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羁押,即便是被无罪释放仍被各种非议的生活中。作为曾经国际知名、超百亿元资产的企业家,却沦落为“阶下囚”、“A级红通人员”,旗下多家企业被非法侵吞,对比这些遭遇,仅在私下获得口头道歉,一定范围内恢复名誉,并不能得到认可。

而对兰世立而言,国家赔偿的象征意义更大,目前他拥有两家港股主板企业,若可再追回因为李氏三兄弟诬告而失去的两家爱航空公司,东山再起便指日可待。

公开资料显示,兰世立1960年2月13日出生 ,湖北武汉人,199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系硕士。为全国工商联旅游商会副秘书长,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湖北旅游商会会长,湖北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武汉大学董事,武汉大学校友总会副秘书长,中国东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武汉二厂汽水实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