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原总经理李国华案一审开庭 被控受贿逾6645万元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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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四(20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国华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李国华被控受贿超过6645万元(人民币.下同),法庭将择期宣判。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国华于1998年至2022年,利用担任江西省邮电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西省邮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6645万余元。李国华在担任江西省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4996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李国华的刑事责任,并在庭审中出示了相关证据。李国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