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被逮捕

撰文: 陈进安
出版:更新: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周四(6日)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被决定逮捕。

获指,李春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春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李春生1961年3月生,河南郑州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河南大学历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在河南省、公安部工作,2013年任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2年12月,李春生主动投案,今年6月底被开除党籍、公职。

当局指,经查,李春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提供的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和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