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6名科研人才获发首批“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东莞也签发首张
昨日(20日)起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综合陆媒报道指,广州南沙有6名科研类人才获发广州首批往来港澳人才签注,东莞也签发首张人才签注。
陆媒《科技日报》报道指,广州先进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姬婧是广州首批6名科研人才之一,由于工作缘故,她经常往来于港澳两地。
姬婧表示,“以往办理一次签证只能单程去一次香港,且停留时间只有7天,这对于很多科研项目的交流和调研都无法深入”。姬婧称,如今有了人才签注,时间更充裕,可以深入地交流科研成果和想法。
《东莞时间网》报道指,东莞高层次人才吕键在昨日也拿到东莞第一张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吕键毕业于清华大学力学系,2013年在东莞创立一家科技公司并担任董事长,经常往来香港及澳门。他表示:“我们经常临时接到任务,要去港澳地区。但以往只能通过商务签注或其他类签注,一般情况下,签注有效期不超过1年,每次停留不超过7天,耗时又繁琐,有时还误事。”
吕键形容往来港澳人才签注犹如及时雨,“现在有了人才签注,每次可以停留30天,我随时都可以往来港澳地区,为科研访学、加强业务沟通提供便利”。
据早前报道,根据该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内地6类人才可以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其中杰出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持证人在签注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数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6类人才类别:
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科研人才,即湾区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文教人才,即湾区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卫健人才,即湾区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法律人才,即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其他人才,即湾区人才、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