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企业辞退阳性员工? 上班感染算工伤? 律师:须按规发薪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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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近期因疫情蔓延感染已是普遍现象,部分地区、用工企业开始要求轻症或无症状感染人员上班。特殊时期,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成为一大问题。针对当下各种情况,《财经》今日(22日)报道,有律师指公司不能辞退阳性员工,也不能以正常病假处理。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介绍,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劳动关系政策,明确提出不能要求劳动者休病假,因为这是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开展的居家隔离。
且据国家联防联控对新冠的定义仍是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直到目前此定义并无改变。因此,若员工感染,企业必须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此期间的员工报酬,并不能够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若未来,随著政策变化将新冠以“乙类乙管”,甚至丙类传染病对待;员工感染则应按病假处理,公司按规发放病假薪资。
上班感染算不算工伤?
此前,还有民众疑惑“上班阳了算不算工伤?”但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意外伤害,以及患上职业疾病,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只有医护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职时感染新冠才可能构成工伤,对于大部分劳动者而言,在办公室、出差途中感染新冠,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而且劳动者居家隔离期间工作,若有加班现象,企业亦须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