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求阳性患者带病工作? 广东人社厅回应:应当居家隔离
撰文: 郑宁
出版:更新:
随著内地疫情社会面范围的逐渐扩大,快递外卖运力不足、医护短缺等,导致劳动市场急需保障用工需求。近日,有地方公司要求“阳性”患者带病上班,还有公司称“优先录用阳过的人员”等。
昨日(20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表示,阳性患者应当居家隔离。
据《羊城晚报》报道,市民小王称自己公司要求新冠感染者带病上班。小王表示,12月14日,他发烧至39.5℃,由于没有快测包无法自测,他向上司请假却遭到拒绝称,“要在公司测到39℃以上。”
小王所在的平安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多名员工反应,“虽然抗原显示阳性,经理仍然要求上班”。该公司员工称,“现在大的政策就是没有说,确诊的人可以不来上班。”针对此说法,佛山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肯定地回复,“这是不正确的”。
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或轻症感染者能否上班?广东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吴潇雯回应,依据目前国家和广东省的政策,阳性感染者应当居家隔离。12月17日印发的《广东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中明确:员工核酸、抗原结果阳性时,向单位报告并开展居家隔离;居家隔离5天之后,连续2天核酸或者抗原阴性之后再解除隔离返岗。
要如何在疫情大流行下保障职工权益?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副团长杨满玉认为,针对比较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政府部门应出台一些指导性文件,既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给企业喘息机会。
另有不少员工提到,公司要求抗原检测结果或医院诊断证明才能请病假。吴潇雯则表示,实际操作中,如果实在无法出具核酸阳性证明或者抗原证明,或者社区相关证明,尽可能引导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协商,通过提供视频作为辅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