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副省长王大伟被“双开” 通报指“为掩盖裸官问题假结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9月29日对辽宁省政府前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前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其作出“双开”(开除党籍及公职)处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相关通报中提到,他“为掩盖‘裸官’问题,搞假结婚欺骗组织”。
据人民网介绍,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外或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今年3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9月29日,中央纪监委通报指,经查,王大伟毫无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中共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裸官”问题,搞假结婚欺骗组织。
人民网指出,“裸官”方便贪官腐败和出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助长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更重要的是,“裸官”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防范,给贪官们留下了逃避法律制裁的机会。一旦贪官“祼奔”,有关部门再想抓捕也就难上加难了。
据了解,王大伟今年58岁是一名长期在东北公安系统任职的“东北虎”。公开资料显示,王大伟曾在多个部门工作,先后担任过国家林业投资公司林业森工项目部综合处官员,国务院经贸办主任科员,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中国联通公司计划市场部副部长,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正局级)等职。
通报指,王大伟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大额钱款、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大肆卖官鬻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系统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政治生态。
通报称,王大伟生活腐化,道德败坏;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徇私枉法践踏纪法底线,贪婪无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纪委国家监委批评,王大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大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三届辽宁省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同日,中央纪委也通报指湖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希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9日共有四名“老虎”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