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被提起公诉 “双开”通报曾现罕见描述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周四(29日)消息,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报张是十九大后,继缪瑞林、王立科的江苏第三“虎”。而在其“双开”通报中,曾出现“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罕见描述。
检方起诉指控,被告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债务催收、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涉为谋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 转岗仅10天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张敬华1962年7月生,江苏泰州人,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他从2008年起开始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2021年2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同年11月20日转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结果仅仅10天后就被查。
今年5月3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张敬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敬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敬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敬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