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为满足烟火气的需要 上海修例规定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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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22日),上海修订通过新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当中规定12月1日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经营。
对于修订新《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市容环境卫生是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也是城市软实力和市民文明程度的直观体现。新版《条例》对于禁止性规范,要求合理平衡禁止范围,避免简单化“一禁了之”。
阎锐指出,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以前也是全面禁止,新规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设摊兜售的同时,明确区和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民生需求。
另外,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设摊经营,总体要在面上可控、点上疏导,该堵的要堵,避免无序设摊回潮,同时也要在适当位置满足城市烟火气的需要,探索利用公共区域有序发展夜间经济、体验经济等。
值得注意的是,话题“上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首,不少网民都表示支持。有网民指,“太好了,好怀念以前夜市的人间烟火气”、“支持,人活著就要有人气”、“2020年下半年就鼓励过地摊经济,不知道后来如何了,其实人间烟火才有人间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