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拟开放未婚生育登记政策 变相鼓励未婚怀孕?
中国生育率下降,老龄化加剧。为了鼓励民众生育,国家去年实施三孩政策,各地亦先后出台多项措施支持,包括生育三孩的家庭,父母均可获“生育奖励假”,或获发放津贴。
近期,安徽省拟开放未婚生育登记政策,即使未婚先孕亦可办理生育登记。
安徽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意见》指出,登记人可以在孕后生育前办理生育登记,未办理的应在子女出生后及时补办;登记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分证或户口簿。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从全国和各地推出的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来看,本轮生育登记制度的完善体现出三点明显的特点。
第一,生育登记制度回归本位。由此前的生育审批制度向单纯生育登记制度的转变,使生育登记不再与生育数量、婚否等限制条件相挂钩。
第二,生育政策包容性增强。去年12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夫妻生育孩子的,实行生育登记,按规定享受妇幼健康、优生优育等服务”,并无列明“是否符合生育政策”的前置条件。
安徽省的《意见》中提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亦即不再将“是否已婚”作为生育登记的前提条件,意味着只要是生育子女,就应该办理和可以办理生育登记,享受平等的生育服务,充分体现生育政策的包容性,机会平等、福利普惠,更加尊重生育决策的自主性和生育状态的多样性,以政策的包容体现出生育友好的价值取向。
第三,体现了“便民利民”的理念。无论是全国的《指导意见》,抑或各地的《实施意见》,都花费相当大的篇幅在如何“便民利民”上,包括登记时间可在生育前或后办理,登记地点可在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办理,民众可利用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应用程式在网上办理,再到就近的政府部门打印生育登记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