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受害人亲述事发经过 主犯被讯问画面首度公开
今年6月发生的唐山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引起全国震怒。今日(29日),《央视》独家披露了唐山打人案中多个细节,并首次公开本案主犯陈某志被讯问的画面。
受害人澄清谣言
6月10日凌晨2时40分,受害人王某某与另外3名同事相约到河北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用餐,陈某志等人刚与4名外省人员因密谋实施赌博违法犯罪,到该店聚餐饮酒。期间,陈某志上前并骚扰王某某,“穿绿衣服男子就进来了,进来然后咱不知道上吧台说的什么,完了然后回来就摸我,然后我就不让,他就给我一电炮(耳光)”。
闭路电视画面显示,在遭到拒绝与斥责后,陈某志等人对4名受害人拳打脚踢并使用椅子、酒瓶击打,又将及害人拖到烧烤店外继续殴打。随后,受害人跑到烧烤店旁的小巷,由于是闭路电视的盲区,网传受害人曾遭性侵、从高处被扔下、被汽车碾压等。
王某某表示,当时有好几个人殴打她们,打完后更强调不许报警,不许找人,“否则就弄死我们,然后就跑了”;至于网传的被汽车碾压、被性侵等则是谣言。
廊坊公安机关专案组民警苏凡称,在小巷内,陈某志等人殴打受害人后走出小巷。从首名疑犯陈某亮走入小巷,至最后一名疑犯沈某俊走出小巷,过程大约持续1分41秒。
公开披露受害人治疗画面、伤情
当晚案发后,4名受害人由救护车送院救治。其中,两名轻伤的受害人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自行离开;两名伤情较重的受害人住院治疗,7月1日出院。经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鉴定,受害人王某某、刘某某为轻伤二级,李某、远某为轻微伤。
主犯被讯问画面首度公开
6月11日,河北、江苏两地警方先后将陈某志等9名涉案疑犯拘捕归案。陈某志被警方拘捕归案后,并承认自己打人,“我在老汉城烧烤店。当时我们殴打几名女子了”。
经过2个月彻查,专案组最终查明陈某志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全部事实。8月11日,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26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陈某志等28人,认定本次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蕾表示,陈某志等多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造成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符合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保护伞”被留置等画面首次披露
目前,河北省纪委监委就唐山打人事件, 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其中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犯罪问题。
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史贵中指出,本案暴露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警务工作机制、执法办案水平、民警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可说是教训十分深刻,值得认真反思。对于公安机关内部极少数害群之马,河北省公安厅将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
为何将陈某志等人定性为恶势力组织?
检察机关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人长期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罪,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案件,逐渐形成以陈某志为首的恶势力组织。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春蕾指出,该恶势力组织在唐山市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包括刑事犯罪案、行政违法案,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但其组织较为松散。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将陈某志等28人认定为恶势力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