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以暴力实施聚众斗殴抢劫等罪 28人涉黑恶势力被起诉
今年6月10日,河北唐山市发生打人事件,有男食客酒后搭讪遭拒后,竟伙同朋友当场围殴两名女子。
唐山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引起全国人民震怒,除了多家官媒发文要求扫黑除恶,当地市民更纷纷向执法部门实名举报,拍片控诉当地黑社会。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涉案9人当中,有7人被起诉,案中4名受害者均已出院。
经审查查明,6月10日凌晨2时40分许,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刘某2、姜某萍(二人作不起诉处理)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吃饭。
期间,陈某志骚扰正与同事李某、远某、刘某某用餐的王某某,遭到对方的拒绝和斥责。陈某志遂殴打王某某,后者与同事李某反抗,后陈某志与同行的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分别在烧烤店内、店外、店旁小胡同内,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4名受害者。
案发后,4名受害人由救护车送院。其中,李某、远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需留院治疗,于7月1日出院。经法医鉴定,王某某、刘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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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检察机关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人长期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宗,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宗,逐渐形成以陈某志为首的恶势力组织。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另外,河北省纪委监委就唐山打人事件, 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其中对唐山市多名公安局分局局长、派出所所长及警长等共8名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彻查,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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